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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昨(12)日公布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自明年元旦起調升,銷售貨物起徵點調高至每月銷售額10萬元,銷售勞務起徵點調高至每月5萬元,預估約12萬家營業人受惠,增加減稅利益約10.68億元。
全台目前約有50萬家小規模營業人,目前起徵點已是2006年12月22日時所訂、2007年元旦調整,至今已相隔近18年,朝野立委與外界屢屢向財政部反映,應配合物價上漲情形調整起徵點。
財政部參酌前次調整至今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上漲幅度約25%,調整營業稅起徵點。
財政部賦稅署昨日表示,買賣業等銷售貨物業別起徵點從現行每月銷售額8萬元調高至10萬元;裝潢業等銷售勞務業別起徵點從現行每月銷售額4萬元調高至5萬元。至於營業人免開發票門檻不會調整,仍維持20萬元。
賦稅署指出,在調高起徵點後,首次適用於明年第1季(1月至3月),繳納期間為明年5月1日至10日的查定課徵營業稅案件,小規模營業人未達調整後起徵點者,因免繳納營業稅,將不會收到營業稅查定課徵核定稅額繳款書,但如果自行計算有超過起徵點、卻未收到核定稅額繳款書者,務必要主動詢問。
「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明年元旦調整後,針對買賣業、製造業、手工業、新聞業、出版業、農林業、畜牧業、水產業、礦冶業、包作業、印刷業、公用事業、娛樂業、運輸業、照相業及一般飲食業等之起徵點為每月銷售額10萬元。
裝潢業、廣告業、修理業、加工業、旅宿業、理髮業、沐浴業、勞務承攬業、倉庫業、租賃業、代辦業、行紀業、技術及設計業及公證業等業別之起徵點為每月銷售額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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