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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塑膠公約」的最後一輪談判將於今天起至12月1日在韓國釜山舉行,該公約有望成為全球第一部針對塑膠祭出法律約束力的協定,也成為我國精進塑膠管理的參考。環境部表示,我國2025和2030年的減塑目標確實難達到,後續會根據塑膠公約內容來重新調整。
環境部今天舉辦「塑膠公約第5次談判會議開幕,制定全球共識汙染治理方案」記者會,其中討論到我國限塑期程的推展情形是否會因為全球塑膠公約的出爐而有所調整。
環境部先前曾表示,2025年和2030年的限禁用塑膠是「目標」,後續不純粹僅以法令禁限用來減塑,也會以綠色設計、資源循環,翻轉消費者意識等來引導減量。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購物用塑膠袋、免洗餐具、一次性塑膠杯、免洗餐具等減量或限用目標有達到一定成果,然而2025年全面限用馬上也要到了,估計可能會達不到。以塑膠袋為例,最後一哩路包含傳統市場、早餐店等都還要再努力,然而上次訂定減量目標已是2018年,在環境背景不同下,後續會參酌環團和產業界意見取得在台灣新的公約數,也會配合明年送至立法院的「循環經濟促進法」來調整減塑目標,也會分為2025、2030、2035年來規畫,「並非什麼都不能用,而是能少用就少用。」
彭啓明說,包裝材、農廢的減量進步很多,但很多企業在成本考量下還是會使用,希望能積極宣導和找出替代工具,機制上應該要讓大家達成率能夠更高。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長賴瑩瑩表示,針對一次用塑膠來減量部分,限塑場域不見得會用法另來限制,而是要找出替代方式來務實減量,禁用塑膠袋會以「有問題」的塑膠,也就是能不用就不用的外包裝等來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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