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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分署霸凌案討論多時,新北勞工局曾前往勞檢,新北市議員黃淑君批評,之前就要求要去稽查,不懂怎麼會慢半拍;勞工局則回應,輕生之吳姓員工為公務員,不適用職安法及勞基法,後來有接獲約僱人員申訴,適用職安法規定,因此派員檢查。
新北市議會今舉行定期會預算二讀會,議員黃淑君質詢有關新北勞工局勞檢北分署一事。黃說,先前有要求新北勞工局去稽查但遭拒絕,為何後來又去勞檢?當中也很多約聘僱,報導出來後為何勞檢狀況會這麼慢?黃淑君指出,現在很多約聘僱、代理教師、社工等遭受職場霸凌,像當初社會局也有社工出現身心受創情況,市府沒有配套措施,導致求助無門。
新北勞工局長陳瑞嘉強調,北分署輕生之吳姓員工為正式公務員,不適用職安法及勞基法,其遭受職場霸凌一事,應由該分署另依「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公務員服務法」辦理。至於11月21新北勞檢處去北分署檢查一事,是因11月18接獲申訴,因該分署約僱人員及適用勞基法人員,仍適用職安法規定,因此派員檢查。
人事處長林正壹則說,針對相關事件,都是交由各單位去處裡,有一定機制及指引,例如要求處理事件的委員會組成有一定規範,包含府外專家、性別比例等,且有些個案也不是說加班多就一定是霸凌;社會局長李美珍也說,該個案之前情況已經有行政法院判決,後來又碰到該員陳情,因此就再次啟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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