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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弘憲:考試院有其功能 辦國家考試民眾較信賴

本文共1031字

中央社 記者范正祥台北26日電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上午審查考試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周弘憲表示,國家考試由考試院辦理,民眾會比較信賴和肯定,所以考試院是有它的功能存在。

考試院第13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任期今年8月31日屆滿,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第2項規定,總統賴清德已提名前考試院副院長周弘憲出任第14屆考試院長、前考選部長許舒翔出任考試院副院長,以及7名考試委員。立法院將於12月17日行使考試人事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上午議程進行立委對考試院長被提名人提出詢問,周弘憲口頭報告時表示,五權憲法的設計,將考試權獨立於行政權之外,目的在於確保國家所辦理公務人員選拔、專技人員考試,都能維持公平公正的優良傳統。

被問到考試院在政府體系中有哪些執掌和功能,對於考試院在政府體系的功能有沒有期待,周弘憲回應國民黨立委徐欣瑩詢問時指出,考試院應該要負起憲法的責任。他提到,考試院是國家最高考試機關,依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的規定,掌理考試,還有公務人員的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以及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的法制事項。

徐欣瑩詢問,外界不乏質疑,考試院在公務人員人事權的領域大幅萎縮,會不會變成「行政院的法制局」。周弘憲答覆,不會。

徐欣瑩提及,目前考試院在政府體系的功能,與國父孫中山當初五權憲法的理念天差地別、距離非常遙遠。周弘憲回應,因為環境的變遷。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詢問,周弘憲在口頭報告裡的相關表述,能不能視為被提名人對於五權憲法、對於考試權的肯定和捍衛。周弘憲答覆,因為五權憲法目前規範是這樣,確實對國家考試來講,由考試院辦理,民眾會比較信賴和肯定,所以考試院是有它的功能存在。

周弘憲說明,考試院有它在憲法體制中存在的價值,而且辦理國家考試也取得人民的信賴。

王鴻薇提及有些綠營人士主張廢考監,她詢問周弘憲「你是否認為是末代的考試院長」。周弘憲解釋,因為涉及憲法修正,他沒有辦法在這邊表示意見。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等人今天詢問周弘憲時,都問及是否支持退休警消人員訂定特別的所得替代率,上限改為90%。周弘憲指出,如果警消提高所得替代率到90%,就會產生和一般公務人員的差異,大家繳費的費率一樣,但領的替代率不一樣,這會產生不公平。

周弘憲表示,警消人員平時的待遇各方面已經比公務人員稍微優厚一點,自願退休與屆齡退休的年齡也有調降。

周弘憲回應王鴻薇詢問時指出,照顧警消的權益,都會非常支持,但希望能在在職所得的部分增加,比在退休所得裡面增加會比較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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