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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不動產權屬審認 內政部:期限剩1年半速申請

本文共705字

中央社 記者郭建伸台北28日電

內政部推動宗教不動產權屬審認作業,截至今年11月底,已累計協助超過832家宗教團體申請,約占有不動產借名登記數量的38%。內政部指出,距申請期限剩1年半,呼籲宗教團體儘速申請保障自身權益。

內政部今天部務會報安排宗教及禮制司報告「宗教團體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近3個月推動措施及成果績效」,並透過新聞稿轉述內政部長劉世芳談話。

劉世芳表示,感謝各地方政府積極配合內政部推動各項措施,並邀請宗教團體合作舉辦11場座談會,推動宗教不動產權屬審認作業,截至今年11月底,已累計協助超過832家宗教團體提出申請,約占有不動產借名登記情形2176家宗教團體數量的38%,並協助逾781筆不動產完成更名登記、2020筆不動產完成限制登記。

劉世芳指出,「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2年前公布施行,並於今年8月7日修正,將申請期限由2年延長為4年,也就是到民國115年6月9日為止;目前距離申請期限剩1年半左右的時間,再次呼籲宗教團體務必把握期限,儘速提出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

劉世芳表示,內政部透過延長申請期間讓條例發揮最大效益,保障宗教團體借名登記的不動產,所以希望各地方政府協助積極推動不動產權屬審認作業,促使符合條例規定的宗教團體提出申請,以簡便的行政作業程序,免去日後不動產爭議衍生的司法爭訟。

劉世芳說明,配合暫行條例延長申請期間為4年,內政部過去3個月積極採行各樣推動措施,包括修正獎助地方政府辦理不動產審認作業規定,主辦或與地方政府、宗教團體合辦超過11場次研討座談會,期盼在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下,能協助更多宗教團體解決不動產權屬爭議問題,請宗教團體務必把握期限,儘速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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