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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今天指出,從2021年7月至今年9月底,全台總計已稽查1157個建案所使用紅單,其中有79個建案違反規定,共計裁罰新台幣7337萬元。內政部提醒,業者在推案銷售前,務必遵守紅單銷售規定。
立法院於2020年三讀修正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增訂紅單納管機制,禁止紅單轉售,違者最高可按建築戶(棟)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相關規定於2021年7月施行上路。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為保障消費者權益,2021年7月修正施行的「平均地權條例」特別規定,建商銷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時所使用的購屋預約單(俗稱紅單),除應書面確定買賣價金及標的物外,不得約定有保留簽約、出售或其他不利於買方的事項,目前該項規定已納入縣市政府預售屋稽查重點。
內政部指出,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業者如有違反紅單銷售規定者,縣市政府可按戶(棟)處新台幣1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為協助業者依規定銷售,目前已協調不動產開發、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訂定紅單範本提供會員使用。
內政部指出,依過往稽查違規案例,整理紅單常見違規態樣,例如約定買方逾期未簽約或未補足定金,建商即可直接沒收買方已繳定金;或是約定買方繳交斡旋金後,才可安排購買該房屋的順位等不利於買方違規情形,業者可至地政司網站「實價登錄2.0專區」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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