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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丹紅風暴再起?衛福部食藥署連續2周公布,在邊境攔截到越南進口黑胡椒粒含蘇丹色素,食藥署與地方政府衛生局合作擴大清查越南胡椒,抽驗42批中,有3批檢出蘇丹色素不符規定,1批檢驗中,目前已有159.5公斤流入6縣市的9家業者。
食藥署上周公布,一批越南輸入的黑胡椒粉,以及南非進口的黑胡椒粒,被檢出蘇丹色素,副署長林金富表示,食藥署邊境已針對越南及南非胡椒採監視查驗1年,逐批檢驗蘇丹色素,同時持續與地方政府衛生局合作擴大清查越南胡椒,今天再公布,於邊境攔截2批越南進口黑胡椒粒含蘇丹色素;南非黑胡椒部分,邊境攔截到不合格的品項後,後市場抽驗1件南非黑胡椒產品,結果未檢出蘇丹色素。
林金富表示,已針對產品尚在有效日期內31家進口商所輸入的越南胡椒,抽驗總計42批,檢驗結果38批未檢出蘇丹色素、3批檢出蘇丹色素不符規定,1批檢驗中,2批為新北市姚華有限公司自越南輸入的「黑胡椒粗粒」及「黑胡椒粒」,共計480公斤,已售出128.3公斤給6縣市9家業者,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已令業者立即下架回收。
另現場庫存產品共351.7公斤,已由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全數予以封存,截至113年12月2日總計下架回收53.6公斤;1批為新北市碩禾有限公司自越南輸入的「黑胡椒粉」,共計90公斤,已售出31.2公斤,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已令業者立即下架回收,下游流向由該局清查中,另現場庫存產品共58.8公斤已全數封存。
林金富表示,食品含有蘇丹色素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第10款規定,依同法第49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含有蘇丹色素的產品,應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予以沒入銷毀,邊境查驗倘食品檢出蘇丹色素不符規定,產品一律銷毀不得退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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