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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若續扣押不予施工勘驗?國土署:北市可洽法院

本文共550字

中央社 記者高華謙台北16日電

台北地檢署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媒體報導,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說,若繼續扣押,可能請教內政部是否有必要不予施工勘驗。內政部國土署回應,台北市政府也是地方建築主管機關,可直接洽詢執行法院,以維公平正義。

媒體報導,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表示,鼎越願意變更設計暫緩有爭議的20%容獎,從現在起走程序,大約3個月會完成;若後續取消假扣押,就沒有不予施工勘驗的類似停工問題,若仍繼續假扣押,可能請教內政部是否有必要不予施工勘驗。

國土管理署發布新聞稿表示,建築法第58條對於建築工程應予勒令停工的情形有正面表列,其中妨礙都市計畫即屬勒令停工情形之一,京華城案變更設計後如果繼續施工,是否有違反此條文規定,而應予勒令停工,台北市政府可以依法作判斷。

國土署表示,先前已清楚說明中央過去有關法院假扣押的解釋函,解釋重點在於行政處分是否會影響假扣押效力,地方政府如不能認定時,可函詢該管法院意見。

國土署強調,京華城已經是法院假扣押的個案,如果起造人申請變更設計,扣押是否會解除,以及如果假扣押仍未解除,是否還是不予勘驗,涉及法院扣押目的與執行,台北市政府也是地方建築主管機關,可直接洽詢執行法院,以維公平正義。

國土署說,如果台北市政府仍希望函詢內政部,將願意協助該府洽詢該管法院,但請台北市政府須提供完整案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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