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1/修法擴權 數位足跡處處是天網
網路用戶的數位足跡、內容及大數據不但成為國際平台業者眼中金礦,連國家也想要掌握。今年被迫叫停的數位身分證,正是政府想以「全世界有八成國家都使用」為理由想便宜行事,卻被各團體打臉的結果。中研院更公布「數位時代下的國民身分證與身分識別政策建議書」,直指晶片身分證有對台灣的民主體制其實帶來重大威脅、資訊安全嚴重不足等多項問題。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兼資訊法中心主任邱文聰直言,數位身分證欠缺法制基礎,雖然內政部不斷強調,國家絕不會監控人民行蹤、讀卡紀錄不會傳回內政部,但卻沒有回答,誰有權讀卡確認身分、在權限範圍內它們可取得哪些資料、能在什麼場合使用、多久之內要把資料刪除。
專家學者努力擋下政府可能建立最大的數位隱私監測資料庫,但政府還在無所不用其極的想以合法方式取得人民的數位足跡。
例如法務部一度想修改通訊保障與監察法,希望調集通訊資料無須經過法官,以及要求電信業者記錄用戶上網地點、IP等等,但被擋下後,又在2020年提出《科技偵查法》。業界認為,《科技偵查法》同意用更多科技手段介入偵查,如果法律授權不夠,或者跳過法官同意,要留意是否檢察官跟警察為了辦案,就可以任意取得通信、數位個資。
另一方面,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政府雷厲風行採行的包含居家隔離、電子圍籬、數位足跡等措施是否侵犯人權,引發討論。政府建立大規模監控的系統並連結多個政府資料庫加以整合,包括旅遊與健保紀錄,購買口罩的紀錄、人民的活動蹤跡等,超過35個政府部門都可以透過這個平台持續監控人民。無黨籍立委林昶佐提醒,防疫期間,跨部會資料庫是因應疫情而生,後疫情時代應該要斷鏈。
針對科技偵查法,立委高虹安表示,多數擔憂隱私權受侵害,與其反對立法,應該把重點放在避免權力遭濫用,妥善設計規範,隨科技進步,犯罪手法也多樣化,運用科技調查有其必要,更應兼顧人民基本權利。
觀察產業已久的業內人士指出,數位監控跟法律授權如同一把「菜刀」,重點是拿在誰手上,拿著菜刀的人是否受到社會的認可,贊成科技進步帶來的便利性,但管理上的執行應該要更嚴謹。
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就表示,「接下來的時代需要有智慧的政府,發展各種智慧應用的來源,數據很重要,數據是發展各種智慧應用的來源,也是讓政府有智慧的根源。他指出,顧及隱私與政府管理,是兩害取其輕,其實政府已經很了解了人民,例如各種電子發票。
數據就像「菜刀」跟「火」,有智慧的人使用,會創造更多人民福祉,與其綁手綁腳,讓政府什麼事情都不能做,不如給他自由。他認為,就像台灣防疫,賦予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一個工具,人民犧牲一點權益,但大家都獲得福祉,這樣的模式也可以複製在數位時代的治理。所謂數位治理並非短期就有成效,對於言論跟數位主權,要有領先觀點跟部署,有相關治理的工具,以治理角度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