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錮人生 法院判決道盡照顧苦
台灣邁入高齡社會「長照殺人」案件時有所聞,法院判決也道出無盡照顧的苦與壓力,但礙於法令再減刑也無法宣告緩刑,讓不得已的「加害者」免於牢獄之災,法務部提出三項修法方向,盼能解決如此的司法困境。
八旬陳姓老翁無微不至照顧先天性腦性麻痺、臥病在床的女兒半世紀,從未讓女兒生褥瘡;陳三年前見女兒牙痛徹夜哀號,吃止痛藥也無效,認為女兒活得痛苦,親手用棉被悶死女兒。
判決指出,陳父每日協助女兒吃飯、洗澡,並得更換四至五次尿布,五十年來未假手他人,照顧過程確實辛苦,長年沒有旅遊、社交機會,法院形容女兒是「被社會遺忘的人」。
陳父長年累積身心壓力,加上新冠疫情肆虐,他不斷聽聞牙痛女兒的痛苦呻吟而無計可施,才選擇親手了結女兒生命。法院肯認陳是充滿關懷與愛心的父親,往後人生皆會受到「良心監牢」禁錮,籲請總統特赦,並盡力酌減刑度,最後陳父仍被判兩年六月徒刑定讞。
七旬蔡姓老翁不忍七度中風的妻子臥榻卅年,在醫院拿裝衛生紙的塑膠袋悶死妻子,再走向護理站報案「我太太解脫了」。蔡的兒子作證,父親卅年帶著笑容照顧母親,全癱的母親到最後都未長過褥瘡。
法官認為蔡長年照顧病妻,沒有個人生活,自己身體有病痛也不願將妻子送機構照護,用情甚深,蔡符合自首、情堪憫恕的減刑事由,一審判刑二年六月,案件上訴二審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