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策三/活用多元工具 激勵綠色金融
台灣金融研究院永續金融辦公室召集人陳鴻達表示,政府的碳定價要趕快訂,否則金管會這一邊努力推動金融機構與客戶減碳,但是另一邊少了碳定價,效果就會差很多。
環保署去年宣布第一階段將對每年排碳2.5萬噸以上、共287家排碳大戶課徵碳費,產業涵蓋水泥、石化、鋼鐵及半導體等,最快於2024年起徵收,先前也傳出,環保署的委外研究,建議每噸碳費是新台幣300元,不過,目前徵收的法源《氣候變遷因應法》卻還躺在立法院,年底前能否通過,還有變數。
陳鴻達認為,碳價格不能訂太低,否則不痛不癢。若要立竿見影,政府也要搭配對碳排放做總量管制,例如今年是1億噸的碳排許可,此後逐年遞減,或是給某個排碳大戶一定的排碳許可,再讓它慢慢減,「總之,要先做總量管制,之後建立碳市場才有意義,如果沒有總量管制,就像央行印鈔票一樣,要限制才有價值。」
中信金控風險長黃志中也提到,政府鼓勵企業減碳,減不了的碳,就支付碳費,但是,政府能否思考提供更多的減碳、移除碳(Carbon Dioxide Removal,CDR)的工具給民間靈活應用,此舉也能有助激勵國內的綠色金融環境。
常見的「碳移除」,像是植樹造林,或是透過碳捕捉,來移除大氣中的碳。前不久,上市公司華邦電就宣布,在新加坡「全球碳權交易平台」 (CIX)上,得標來自巴基斯坦紅樹林保育專案的碳權,該專案目前為全球最大的藍碳項目,面積超過35萬公頃,未來可做為華邦電「碳抵換」用途,即是一例。(系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