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綠電時代打造綠市集 助攻中小企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日前宣布,以後新開發光電案場的綠電,不能再賣給單一廠商,有一部分要留給在「綠電零售市場」有需要的中小企業。這項政策正由工業局、能源局等單位規劃中,預計明年以後完成招標的公有土地光電案場與區塊開發離岸風場,就會有這項規定。
除了增加供給,標檢局也規劃推出「綠市集」,進一步建立開發商、售電業者與中小企業間的買綠電撮合機制。官員說,建立便利的交易機制是主要著眼點。
標檢局六組組長黃志文受訪時指出,標檢局已拜訪開發案場與21家售電業者,目前匯集了逾100MW(千瓩)可交易的綠電,最快6月初在台北、桃園、台中和高雄等標檢局分處,舉辦實體加線上的交易會,之後定期辦理。
初步發現,有開發商提交的價格,比現有台電離岸風力躉購價還高,代表業者期待在自由交易市場上,能獲得跳躍式的利潤,不過,也許經過市場洗禮後,價格會再回歸「主流」一些。
黃志文提到,有些案場開發商會擔心,來到綠市集,售電業者會搶走他們的生意,但他認為,這反而提供開發商另一個思考角度:過去在躉購制度下,綠電可以穩定賣給台電,未來在自由市場交易時,則要面臨眾多中小企業的買方,屆時就會有合約管理、談判、繳規費等問題。
「這些都會激勵業者去想,是否要設立專人管理或新設部門負責?還是確立獲利空間後,委由售電業者處理?」黃志文強調,成立「綠市集」最大目的是,希望將「綠市集」當作業者的練兵場,「在這裡,讓業者累積信譽和實績,可進一步發展出綠電的多元商業模式。」
針對需要綠電的中小企業,有些是大樓裡的租戶,標檢局也準備推「單一電號多用戶」的進化版,提供房東代購、租戶團購綠電的便利措施。
經濟部努力降低中小企業買綠電的障礙,中小企業磐石獎聯誼委員會總會長陳萬來很肯定政府的用心,但具體效益還待觀察,比如要求公有地光電和區塊開發的風電要有一定比例綠電進入市場,但是案場開發需要時間,真正可供電的時間、電量,能否符合需求急的中小企業,不無疑問。
台灣綠電應用協會秘書長許博涵也認為,在綠電零售市場裡,最大問題不是缺乏媒合者,而是無法得到合理的貨源;關鍵還是應該讓更多綠電進到市場,依照市場規則賣綠電給中小企業。
此外,對售電業者來說,現行合約機制中的轉供行政程序耗時,也限制了售電業發展「多對多模式」,也就是由多家電廠提供綠電、給多個用戶的模式。
曾是瓦特先生創辦人之一的楊青晏舉例,在做客戶管理時,可能會遇到有客戶臨時不需要這麼多的綠電,這時售電業者就可把用不到的綠電,再轉供給其他用戶,「在這種情況下,通常一通電話或一封電郵就可辦理完成,但依照現行程序,最快要一個月才能通過,實在緩不濟急。」
他建議,未來應往更有彈性的交易機制發展,才會有利零售市場茁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