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會教脫罪」 詐團一條龍經營…高層難抓
詐團企業化「一條龍」經營,製造各組織及上下游間斷點,檢警追查不易;成員被傳授「教戰守則」脫罪,落網說詞幾乎同一套,即便被定罪入監,詐團再找人替換。金主、主嫌多逍遙法外持續行騙,甚至有時警方逮獲詐團成員回警局時,早有律師先一步抵達準備協助。
以假投資詐騙模式為例,機房透過網路社群「狩獵」,將被害人拉進LINE群組,分飾投資老師與投資客慫恿投資;網路組假造投資網站、App顯示獲利,騙被害人加碼給錢,並在臉書偏門社團登徵才廣告,誘使求職者提供人頭戶供被害人匯款。
詐團收到贓款後,水房網路轉帳至人頭戶;控員約求職者面試拘禁,押至銀行臨櫃提領贓款交給上手;車手頭彙整贓款,以往多交地下匯兌業者洗錢,近年常由虛擬貨幣商買虛幣。
犯嫌落網往往已備妥說詞,在機房行騙者多不否認行騙,但會稱未得手,其他成員也稱被騙存摺或只負責看管、登廣告、跑腿領錢等,不知是詐騙或贓款,私下與員警聊天才透露「上面教我講的」。
成員剛落網 律師就到場
陳姓警官指出,詐團分工細膩,包括車手、車手頭、取簿手、機房、水房;另外還有更高層負責以虛擬貨幣洗錢到國外的管理公司;目前警方大多只能抓到車手到機房這一層級,更高層的管理公司、幕後金主,因無法取得國外金流的連結證據,常難以突破。
他說,詐團因獲利豐厚,有不少法律人才提供協助,他先前抓捕一名詐團重要嫌疑人,筆錄還沒問,也沒有讓嫌疑人對外聯繫,律師竟已到場。
還有其他警官說,詐團指定律師「監視」,有時比犯嫌還早到警局,警詢前「提醒」當事人遇敏感問題保持緘默或稱不知情,並記錄筆錄內容「回報」,犯嫌也因怕詐團對其不利而「不敢往上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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