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n 陽光行動 減速標線缺規範
學者建議,若要使道路工程設計更周延,應遵循試辦開發、評估效果、示範案例、修法立法、教育宣導及更新考照,才能徹底落實、達到效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學者建議,若要使道路工程設計更周延,應遵循試辦開發、評估效果、示範案例、修法立法、教育宣導及更新考照,才能徹底落實、達到效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學者:減速標線試辦報告參差不齊 報喜不報憂

新型減速標線長年停留在試辦階段,除中央立法不力,學者也分析,不少地方政府赴國外取經後「複製貼上」、閉門造車,試辦評估成效報告內容,不見得有充分及嚴謹的科學論據,以致報告參差不齊,甚至「報喜不報憂」。

學者建議,若要使道路工程設計更周延,應遵循試辦開發、評估效果、示範案例、修法立法、教育宣導及更新考照,才能徹底落實、達到效果。

中央警察大學交通學系教授曾平毅說,不少地方政府有心改善超速,擇定特地路段試辦新型減速標線,卻常未委託專家學者或專業顧問公司分析試辦後的成效,導致無法提出以科學論據為本,詳實資料蒐集對比的評估報告;倘若試辦成效不佳,也不見得是壞事,不能只是「報喜不報憂」。

陽明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吳昆峯認為當前的試辦機制有瑕疵,試辦後的評估報告良莠不齊,前後比較因素不科學亦不精確,常只提出事故有無變少,甚至無法解釋究竟有無效果,有時試辦減速標線後,超速率反而更高,地方政府就更不敢提報告。他也觀察到部分地方政府把國外考察的經驗,原封不動挪移到地方縣市,流於閉門造車。

吳昆峯還說,國際間會盡量統一標線樣式,讓駕駛人看到標線時可馬上意會,政府也會設置專業委員會,定期以科學論據檢視,適時調整相關規則,反觀台灣長期缺乏此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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