璩美鳳控柯文哲騷擾已逾告訴期 律師:類似案件仍可依這法律申訴
媒體人璩美鳳昨天現身受訪指控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性騷擾,在內部會議用手指撫摸對方手臂,事後還傳訊息指稱「人不可以太聰明,太漂亮,太年輕,我第一次看到『逆天』是什麼意思」;律師李淑珺認為,依據璩美鳳說法,本案女方已無法提出刑民事告訴,均逾告訴期,不過本案有機會可以申訴「權勢性騷擾」,三年內都可提出。
鏡週刊昨天報導,柯文哲在2022大選期間,與璩美鳳在一次的公開會議上討論藍白合的事宜,卻突然無預警對她伸出鹹豬手,撫摸她的手臂內側,從肘窩滑到手腕,同時說出「哇,妳的皮膚好好喔!」讓她當場嚇傻。璩美鳳昨天上午也接受媒體聯訪,說明柯文哲涉嫌公開性騷擾,最早的時間點是在2022年10月5日。
璩美鳳昨天說,當時還對柯文哲非常敬重,「可是他會在會議室裡面,做出讓全場很驚訝的動作,我們真的也是驚呆了。 」陪同受訪的宣明智之子、宣捷細胞生物製藥公司負責人宣昶有說,當時柯文哲在辦公室內,把璩美鳳的手抓起來前後撫摸,當作當場都沒有人,前後手臂都抓起來撫摸。
心平法律事務所律師李淑珺曾任台東及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具輔仁大學翻譯學研究所、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雙碩士學位,辦案經驗及社會閱歷豐富,她說明依照璩美鳳及宣昶有的說法,柯的行為可能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的乘機觸摸罪, 是刑事處罰,但因屬告訴乃論罪,必須在知道犯人時起6個月內提出告訴,本案告訴期限已過。
民事責任部分,依據性騷擾防治法,對他人為性騷擾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提告的期限則是2年,也已經逾期。
李淑珺指出,當女生遭遇類似事件,若屬權勢性騷擾以外之性騷擾事件者,必須在知悉事件發生後二年內提出申訴,本案時間雖然已經超過二年,但未滿三年,且本案有可能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的權勢性騷擾,三年內還可以向申訴時行為人所屬之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或該機關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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