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工會前理事長涉性侵2女員工 竟辯「店在警局旁不會再犯」申請交保
高雄市某職業工會前理事長蘇姓男子涉嫌性侵2名女員工,經高雄地檢署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強制猥褻罪起訴後仍在押。他透過律師聲請交保,稱自己的店在警局旁,不會再犯,法官認為他在店裡涉案,跟警局近不近無關,駁回他的聲請。
起訴指出,26歲的蘇姓男子在高雄經營美容美髮工作室,去年8月,他趁女店員在店內打掃,藉故要女店員到後方的倉庫搬東西,乘機在倉庫性侵得逞,另名女員工查覺異狀交談關心,才發現2人都遭蘇男性侵及猥褻。
2名女店員後來在店內裝針孔攝影機,蒐證後提告,蘇否認犯案。雄檢調查,蘇至少性侵及猥褻2女店員6次,認定他犯後毫無悔意,9月中旬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強制猥褻罪起訴他,並求重刑。全案移審到雄院後,法官裁定延押他。
蘇男委請律師聲請交保,認為美髮店已交由妻子打理,而且店距離警局很近,他不可能再侵犯女性,加上他的事已被媒體報導,不可能有女性再去應徵工作,也願意賠償2名女員工,希望獲交保。
但法官認為,他當初就是在美髮店涉性侵女店員,不管店離警局近不近,美容店多以女性顧客為主,應徵者也多為女性,駁回他的聲請。全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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