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美教授陳時奮控誣告遭判10月 高虹安說話了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助理費涉貪一審被判7年4月停職中,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而她與旅美教授陳時奮的博士論文誣告官司今天也宣判,高虹安被控誣告獲判10月。高虹安今天回應表示,對於與誣告罪成立要件相悖的判決深感遺憾,並將提出上訴。
陳時奮緊追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有無抄襲,2011年9月在臉書以標題「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發文,指「在李傑的學術履歷,高虹安被除名了」;2011年10月陳在臉書發文指「高虹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
高虹安為此控告陳時奮加重誹謗罪,檢察官處分陳不起訴,陳時奮認為高虹安明知學歷不實興訟,自訴高虹安犯誣告罪。
這場誣告案自訴人、被告都是高級知識分子,庭審「學術味」頗濃,法官讓陳時奮陳述,也就高虹安的博論作必要的審問,花三次準備庭整理「誹謗案告訴範圍」、「誣告案事實是否即誹謗案範圍」、「如是,誹謗案有無虛構」及「高虹安有無誣告」等爭點。
高虹安今天透過親近人士表示,當年提告陳時奮時,並未憑空捏造事實或證據,無論是美國校方兩度給予學術論文無不當之函文,或資策會2021年已啟動內部調查並回覆本人:「無智財權違法」,這些證據並經法院採為資策會自訴案不受理判決之證據,足可證明本人並無誣告之故意,更無捏造事實或證據。
高虹安強調,對於與誣告罪成立要件相悖的判決,本人深感遺憾,並將提出上訴,謝謝各界關心。
高虹安在一審宣判後幾乎人間蒸發,不但未出現在任何公開場合或活動,臉書、IG幾乎停止更新,市長室幕僚也未了解高虹安私人行程。據了解,高虹安新竹市的租屋處仍繼續承租,應未離開新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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