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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行動/一魚兩吃…貪財地主 賣土方、填廢土
「祖先留下的良田變成垃圾場,實在愧對祖先!」非法土尾集團利用資訊落差,以低價或免費提供土方改良農地或高價承租誘騙地主,卻偷天換日回填營建等廢棄物,不少受害地主除要負法律責任,更為數百萬至上千萬的清除費用發愁;但也有地主「一魚兩吃」,農地土方挖出賣掉再回填營建廢棄物,大賺黑心錢。
十月初,雲林縣元長鄉一名年近九旬的老農輕信土尾集團保證免費提供乾淨土方,甚至補貼一筆現金,讓他覺得是「天上掉下來的好康」,未料二千六百多坪大的良田「長」出逾一千五百多噸的營建物廢土,讓他無奈望著自家土地,心情複雜。
雲林環保稽查員說,非法土尾集團專挑偏僻閒置農地,甚至專人下鄉尋找目標,承諾提供免費土方供農地改良或高價租地,為取信地主還會簽約,卻趁夜間傾倒、回填大批營建廢棄物,通常二、三天內完成,受騙老農不少,連失智老農也沒放過。
業者留假資料,查不到簽約源頭,地主須承擔清除廢棄物等責任,稽查員說,很多地主下跪求情,希望不被法辦,但有了合約,地主難逃法律責任。
清運業者說,清除費依廢棄物複雜程度而定,每噸可能要幾千到上萬元不等,有受害者清除費高達上千萬元,「不少老農聽到報價當場痛哭」,也有地主付不出錢,求情要分期付款,有的落得四處借貸或變賣土地的淒慘下場。
一名郭姓地主廠房以每月七萬元出租,被偷倒逾三四七○公噸事廢,他向主嫌求償五千七百餘萬元清除,橋頭地院今年判賠四千多萬元,地主氣憤又無奈說,對方有無能力償還不知道,判決有何用?
有些地主先賣掉農地土方再回填營建廢棄物,彰化檢方偵辦「一條龍」棄土案,就起訴七十名地主,檢方偵辦時,涉案地主都喊冤、說被騙了,但檢方掌握金流,有仲介供稱「地主也分到四萬元」,涉案地主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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