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響/屏東種電惹議 縣府強調非無限制開發仍有農地可耕
聯合報陽光行動專題報導光電進駐屏東,種電範圍遍及農地、山區到有文資價值的二戰遺跡,造成家園地景地貌變遷,衝擊老農生計、變相迫遷青農,更被地方形容為「惡鄰」,產生蛇鼠與害蟲,提升鄰田管理困難度,還潛藏糧食危機。 縣府環保局長顏幸苑表示,光電不會無限擴張,目前種電專區仍有約3千公頃可耕作並專案輔導業者除草,一定會兼顧農業永續發展。
顏幸苑表示,台電饋線有上限規定,目前在既有的電力設施併網上限下,有限度的推動光電專區,不會無限制使用農地種電,而東港鎮、林邊、佳冬、枋寮鄉等4鄉鎮專案截至去年底,共併網約3百兆瓦光電,該區農地總面積約有3800公頃,至少還有約3千公頃面積可農作,使用農地比例不到4鄉鎮農地總面積一成。
她強調,從未要求廠商提供「不利耕作同意書」或其他不平等條約相關文件,針對部分地區爭議案件,在未取得居民同意之前,皆已要求業者停止施工,另太陽能案場內並無食物來源,應非屬引來老鼠的主因,目前已要求專案輔導業者定期進行除草,維護周遭環境整潔。
她指出,屏東綠能推動政策以「專案專區計畫」、「土地複合式利用」等2大策略為優先,有限度使用相對不適合耕種的土地發展綠能,提供給地主、農民階段性活化土地新選擇,對於無力管理田間工作,又有土地鹽化等不利因素無法耕作的年邁老農,則可以有穩定收入過退休生活。至於非專案專區的鄉鎮,則優先鼓勵廠商以「土地複合式利用」方式,利用既有設施結合太陽光電設施,有效利用公共空間。
屏縣府綠能辦公室表示,尊重私有地主有處置自家土地財產,及業者依法申請案件的權利,相關審查過程將審慎關注山坡地、耕作農地、歷史遺跡、生態保育或重要觀光景點聯絡道路沿線等議題,並要求廠商提出因應作為,以避免衍生爭議性問題,兼顧開發合理性及維護本縣農民耕作權益。
生利能源表示,屏東枋寮案場是合法開發,於2020年9月於案場內發現碉堡等歷史遺構後,隨即保留並主動展開一連串文資保護作為,並無二戰槍堡被挖除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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