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懲處」混淆 林濁水:卓榮泰居然搞不清楚
勞發署北分署公務員之死愈演愈烈,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宣布北分署署長謝宜容記兩大過並送懲戒,最嚴厲將是免職,且不得再任公務。不過,民進黨前立委林濁水質疑,「懲戒」最重是「免除職務」;「懲處」才依考積法規定「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但林濁水說,「免除職務」才不得再擔任公務員,「免職」則無,法學院出身的卓榮泰也被我國對公務員獨有的行政懲處雙軌混淆,所以頭腦清醒的學者都主張三權反對五權。
林濁水說,對於惡官霸凌,行政院長終於宣布嚴懲謝宜容。雖然動作慢了,總算是還是來了遲來的正義。但是卓榮泰宣布的「記兩大過並且送懲戒,最嚴厲處分將是免職而且未來不得再擔任公務員。」短短一句,卻有一連串的問題。
林濁水說,我國對公務員的處分採取舉世所無的司法懲戒,行政懲處雙軌。雖然雙軌,但基於一罪不雙罰原則,所以爭端不已,吵了幾十年,勞駕大法官一再釋憲,立法院一再修法後,同時包括大法官,被徵詢的大學者不知所云的文字遊戲玩得不亦樂乎後,確定追究時只擇一軌處罰。
林濁水表示,但是由於兩軌處罰內容既高度重疊卻又有硬著頭皮掰出的不同,文字遊戲又玩得太過火,搞得非常混亂,很少官員搞得清楚,像這次卓院長宣布時就在雙軌之間混淆了。
林濁水說,懲戒法規定,只有記過,沒有大小過之分,而最重的予以「免除職務」處分而不是「免職」。免職是考積法的文字遊戲,在懲戒法中意義相當的文字遊戲叫撤職。懲處依考積法規定,才有大過小過之分,還規定「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同時「免除職務」才不得再擔任公務員,而「免職」則不會有這個效果。(這一個文字遊戲夠令人頭昏吧,果然適合一堆留德、留美法學博士去玩。)
林濁水說,另外行政主管可以雙軌擇一,同時免職可以逕行裁定,不必送懲戒;至於監察院則只能彈劾然後送懲戒。
林濁水說,現在法學院出身的卓院長在處理這個整個社會矚目的大爭議時,居然都搞不清楚,短短一句話把不相同的雙軌內容說得錯誤百出,一團混亂。可見雙軌制是多麼糟糕的制度。
林濁水說,既然這麼糟為什麼要搞這個全世界都找不到的雙軌制?關鍵在為了滿足孫中山五權憲法的理念,才巧立名目,硬掰出懲戒懲處雙軌,削足適履,折磨官員、大法官、立委和學者的腦力。由於監察院存在根本成為文官管理制度上的麻煩製造者,這就是為什麼頭腦清醒的學者都主張三權反對五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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