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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摸頭?黃珊珊:憲訴法民眾黨團進團出 有心人製造對立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日前投書,表達不支持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被質疑民眾黨團內部意見不同。黃珊珊今在臉書發文表示,民眾黨有主體性,與其他政黨該合作時合作、該競爭時競爭,經立院黨團討論後「自會團進團出」,有心人卻故意扭曲製造對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翁曉玲等人所提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95條條文修正草案。翁曉玲修法版本增訂,大法官「現有總額」是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所定的大法官人數,即15位,草案雖保留送協商,但引發司法界批評。
黃珊珊表示,憲法訴訟法最近引起討論,日前她接受法律雜誌邀稿,表達個人法律見解,同樣翁曉玲也投書表達個人見解,在自由民主的台灣社會,公共事務本就應該公開討論修法可能產生的影響,攸關重大公共政策,「不該非黑即白。」
黃珊珊說明,中華民國行憲迄今將滿80年,已無法向制憲先賢探究當初制度設計、法條撰寫的真實原意,所以各方對制度的解讀與價值當然見解不一,才需要大法官協助探究,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年初時就對外公開宣示,民眾黨不會讓政府「停擺」。
「有心人卻故意扭曲製造對立。」黃珊珊解釋,當代法律雜誌是專業法律雜誌,這個議案法律學者專家意見也大不同,這就是台灣社會自由多元的價值,她不同意修正「總額」定義,太過簡化的修法,可能造成司法權運作困難。但現在的憲法訴訟法沒有最低法定人數及表決門檻太低,造成少數大法官決定重大憲法判決的可能,民眾黨團也會提出修正版本。
黃珊珊強調,台灣民眾黨有主體性,與其他政黨的關係,該合作時合作、該競爭時競爭、該對抗時對抗,經立院黨團討論形成共識後,自會團進團出,但修法牽一髮動全身,大家都應該謹慎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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