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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劃法修法 學者:回歸合理分配達成「財政轉型正義」

立法院財委會審查財劃法修法,朝野立委爆發推擠。記者曾原信/攝影
立法院財委會審查財劃法修法,朝野立委爆發推擠。記者曾原信/攝影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在爭議衝突中完成初審「財政收支劃分」法,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表示,財劃法已經25年沒有修正,完成初審已是歷史性的一大步。他指出,財劃法修法的最重要精神,就是導正中央、地方的財政垂直失衡,回歸6:4的合理水準,可說是「財政的轉型正義」。

黃耀輝指出,財劃法從88年廢省修法至今已25年沒有修正,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修法草案,已經是歷史性的一大步。他指出,根據主計總處的政府收支淨額表,「扣除政府間補助等重複收支數」後,中央淨收入占比,由廢省前的不到6成,暴增至73%以上,持續了26年,114年更達到75.4%。黃耀輝指出,25年來中央增加的總收入約70兆元,來自地方多收的稅款估計達10兆元;中央「既集權又集錢」應該至少還給地方10到15%稅款才算符合財政劃分的正義。

黃耀輝分析,立法院的修法方向掌握到財劃法的重點精神,就是導正目前中央、地方財政的嚴重垂直失衡,將中央地方稅收分配比例由75%-25%修正回到精省前大約6:4的水準。他形容,這可算是「財政的轉型正義」。

他並指出,過去幾年由於經濟表現優異使得稅收大量超徵,例如蔡政府任內8年超徵達1.8兆元,也導致中央出現愛花錢的毛病,例如過去8年編列特別預算達2.57兆元,可說是中央政府的錢越多,就越支出浮濫,很多該改革也不改革,如能源政策錯誤導致台電嚴重虧損,最後是拿全民超徵的稅收撥補台電;又如民進黨不敢改革勞保,只能不斷撥補彌補缺口。因此財劃法將中央的分配款比例回歸合理的比例,也可達限制中央不要亂花錢的習慣。

藍綠白面對財劃法的修法,藍營版本主張應從中央政府多分出約5777億元到地方政府;綠營堅持現行法條是最妥適版本;民眾黨則提出折衷版本,要求中央釋出2775億。黃耀輝指出,國民黨版本根據主計總處的政府收支淨額表,主張應從中央撥出15%稅款,符合6:4的合理數字,反而民眾黨的折衷版本不知根據甚麼指標?他強調,中央再怎麼說也應該拿出10%約3600億元,應是分配地方的基本水準。

黃耀輝質疑,財政部面對財劃法的「詐術」,就是「中央一毛不拔,放任地方互打」,塑造地方沒有辦法達成共識的現象,其實財政部早已承諾要「擴大統籌稅款規模」,但卻刻意略而不提,將焦點導向如何分配,吃定地方之間永遠不會有共識。但他認為,地方政府之間如何分配是小事,大家若財政都改善了,就不會再多爭執。因此重點仍應聚焦「重塑中央-地方的垂直分配」,其次才是地方政府之間的水平分配。

黃耀輝強調,財劃法既然已完成初審,在野陣營雖然主張不同,但兩黨仍應爭取合作,畢竟修法改革財政收支的機會錯過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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