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君:核能議題「非零和」 前提須處理核安與核廢料
對於各界關心的能源議題,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指出,國家能源需要完整治理,而非是非題或二選一,不管要使用哪種核能,都必須回應核能安全、核廢料處理的問題,社會才能理性討論,「核電議題沒有大家想像那麼零和」。
鄭麗君接受YahooTV「齊有此理」專訪時提到,總統府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8月已有相當的共識,就是政府必須有更積極的減碳目標與行動計畫,快速推動調適行動,「減碳救地球、調適護台灣」,同時將資訊更開放、透明,讓社會討論建立在一定基礎之上。
鄭麗君也提到,在會議上更多人討論的是要如何有更多綠能,其實也有許多半導體產業界提到此觀點,未來RE100企業界需要更多的綠能,所以她認為這個大家不會有不同意見,在2050淨零轉型下,大家都同意要有多元綠能持續的開發,然後更積極的減碳的目標行動計畫,因此在整個政策的定調非常清楚,推動二次能源轉型的最高目標為穩定、安全、供電,未來面對淨零轉型,需要開發綠能、新興能源,搭配儲能政策,以及透過深度節能及能源效率,所以現在的核電不會再被考慮。
對於核能,鄭麗君說明,依照環境基本法,所有的核電機組執照到期就必須停止運轉,這是目前的法律規定,且在非核家園的目標下核管法規定,核電廠執照到期就要停止運轉,目前都依法在進行,至於修法聲音在立法院出現,但不論擁核或反核者應該都會同意,既有的核電廠必須要處理核廢料。
鄭麗君說,當前台灣既有核電廠內,核廢料乾存不是沒有蓋完,就是還沒有蓋,燃料棒不是放在爐心旁邊的燃料池,就是還在爐心推不出來,因此,不論希望核電廠繼續使用或除役,都應該有「要能夠處理核廢料」的共識。
此外,她也提到,第二個前提是,既有核電廠要確保核電安全經過檢查跟審查,這指得是專家審查,並非法律跟政治說安全就是安全,審查都有國際規範與程序,必須在3到5年之內才有辦法處理,因此行政院長卓榮泰才說,在這兩個前提下再來討論是否繼續使用既有核電廠,比較務實。
面對社會有不同意見,鄭麗君說,政府的責任是如實、務實向社會說明既有資訊,也希望社會討論能立基在事實、法規及行政路徑上討論,「就不會陷入立場的零和」,國家能源需要完整治理,而非是非題或二選一,「不管要使用哪種核能,都要有辦法成功使用、民眾能夠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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