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修法重罰無照駕駛 致死或重傷終身禁考照
近年來無照駕駛事故頻傳,為減少無照駕駛情形發生,交通部提出4項措施,並研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上限從現行的2萬4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車輛當場移置保管、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由禁考4年提高至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邀請交通部部長陳世凱、交通部公路局就「偽變造車牌或其它隱匿車牌方式之查緝與防制暨如何有效杜絕無照駕駛猖獗之亂象」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根據交通部統計,無照駕駛交通違規取締統計,近3年取締無照駕駛交通違規,每年平均約30萬件,其中未成年人無照駕駛每年年平均約3.9萬件,整體變化不大。
針對針對無照駕駛防制措施,交通部提出納入家庭防治功能、地方政府推動追蹤輔導機制、加強關懷宣導、強化偏鄉公共運輸供給等,並研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交通部表示,未成年人違規時,將立即通知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且要求未成年人及監護人應共同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經由各縣市道路交通安全會報,教育單位、民政、社福等機關,均納推動對無照駕駛違規人的追蹤輔導行列。
加強關懷宣導部分,交通部表示,今年起,每季針對將滿18歲青少年及65歲以上高齡無照駕駛人,寄發關懷單,鼓勵其搭乘大眾運輸、提供考照相關資訊,也宣導可參加機車假訓補助課程。
為改善偏鄉交通,公路局自2016年針對偏鄉地區推動幸福巴士,並透過多元彈性的營運方式,搭配預約機制,以提供符合當地特性及需求的運輸服務,截至今年10月底,以推動輔導182個鄉鎮區共458條路肩,全國偏鄉區公路公共運輸涵蓋率達94.37%。
交通部表示,為減少無照駕駛情形發生,目前正研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包含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比照危險駕駛提高罰鍰上限、提高吊扣牌照期間、提高不能考照的年限等加重罰則,以防制無照駕車現象。
根據現行無照駕駛處罰規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21條之1、第86條,大型車罰鍰為4至8萬元,機車及小型車6000元至2萬4000元;5年內2次以上無照駕駛機車、小型車罰鍰2萬4000元,大型車罰鍰8萬元;酒後駕車吊扣、銷駕照者加重處罰:駕駛機車、小型車者,加罰1萬2000元;駕駛大型車者加罰4萬元。另外,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沒入車輛:無照駕駛累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該車輛。
而目前研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方向,交通部說,罰鍰上限從2萬4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比照危險駕駛,5年內再犯按最高額3萬6000元。
另外,交通部指出,也要加重汽車所有人連帶責任,汽車所有人允許無照者駕駛其機車或小型車,罰鍰上限提高至3萬6000元,並按累計次數加重處罰吊扣牌照期間最長至1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由禁考4年提高至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致人輕傷4年不得考領駕駛執照;無照駕駛違規,強制代保管其所駕駛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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