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煙彈尿檢值每毫升50奈克 超標就構成毒駕
俗稱「喪屍煙彈」的毒品依托咪酯等毒品提升為二級毒品,法務部預告修正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異丙帕酯及彩虹煙,尿檢值皆為每毫升50奈克,超標即構成毒駕犯罪。食藥署指出,該數值是以採檢陽性「最低濃度」作為標準,若低於每毫升50奈克,將出現偽陽性。
施用「喪屍煙彈」後駕車肇事事件頻傳,今年11月5日經衛福部食藥署修正納入「濫用藥物或其代謝物尿液初步檢驗及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濃度」公告範圍。
衛福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3條之一,辦理尿液檢驗機構認證,並設置衛生福利部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構認證審議會。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審議會訂出依托咪酯於尿液中「每毫升50奈克」即構成毒駕,是依據依托咪酯等項的檢驗確效相關科學資料佐證,如檢驗儀器偵測極限、檢驗機構的能力、檢驗方法的極限、量測不確定度和國際文獻等綜合評估。
也就是說,是從檢驗的角度出發,確保大部分認證實驗室可以執行、檢驗方法的極限以符合實務上的需求,這也是「濫用藥物或其代謝物尿液初步檢驗及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濃度」目前表列的所有物質,之所以都以每毫升50奈克作為標準。
台北榮總職業醫學及臨床毒物部主任楊振昌指出,訂定某個數值為「毒駕」有2個考量,包含「是否影響駕駛能力」,以及物質本身即為禁用,如用了當然就違法,以酒駕為例,訂定的酒精濃度是可以測得到的,另外則是會影響行為能力,所以過去訂定的數值,是基於是否影響行為能力,但後來違規酒駕,甚至撞死人的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才會下修至0.25毫克。
楊振昌指出,數值也不能訂得太低,其中一個考量是,可能因為太低導致測不準,出現偽陽性,至於依托咪酯的標準,不確定是如何訂出,但至少是可以準確驗到的,代表的確有使用,有禁絕的意味,所以現在也升至二級毒品,一定比第三、四級嚴格很多。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說,異丙帕酯、美托咪酯在臨床不可使用,依托咪酯在臨床可以使用,屬於「超短效麻醉藥」,由醫師透過靜脈注射,達到快速麻醉的目的,以進行醫療行為,本身是管制藥也是處方藥。
楊振昌表示,依托咪酯的醫療用途為短效麻醉,注射後約30分鐘內快速代謝,濃度代謝一半的時間約75分鐘,75%在一天內會代謝,所以如有吸入,原則上應該會很快被代謝掉。
近期氾濫的「喪屍煙彈」,則是將依托咪酯等物質加入電子煙煙油,等於將中樞神經抑制劑和電子煙併用,可能會抑制大腦神經,可能會導致意識不清、手腳不自覺抖動,過量更可能導致昏迷、呼吸衰竭等,長期使用的話,可能會抑制腎上腺功能,導致腎上腺機能不足,使用後開車上路非常危險。
對於吸食多少會過量,顏宗海指出,喪屍煙彈成份複雜,添加多少比例並不一定,不像臨床端注射會有一定的量,自然難以預測後續的危險劑量等,有些人將酒精與依托咪酯等物質併用,等於雙重中樞神經抑制,如再開車上路會相當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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