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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知名貓餐廳老闆性騷、性侵3未成年女員工 判刑4年6月
新北市新莊區知名貓餐廳「吃。貓」老闆王姓男子先後對3名未成年女店員以交往為由,伸出狼爪,乘機撫胸、親吻或明定價碼上床給5000元,打手槍每次1000元至2000元,王男均否認犯行,因受害女員工指證歷歷,新北地院日前依與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及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合併判刑4年6月,另對少年犯乘機性騷擾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38歲王姓男子為新莊區知名貓餐廳「吃。貓」老闆,要求女員工穿超短裙女僕裝上班,自2021年11月至2023年6月間,先以男女朋友交往為由,對2名未滿16歲及1名未滿18歲女員工在櫃檯或廚房裡,伸出狼爪乘機撫胸、親吻。
「假如說,你以後有自己的小孩,自己的女兒,為了錢要給男性抱,男性摸,你會開心嗎?」受害女員工曾傳訊息給王男如此表示,原來,王男說,如果跟他性交行為,每次給5000元,觸摸、擁抱每月給8000元,打手槍每次1000到2000元。
王男會在行為前會先說且事後都有給錢,受害女員工也坦言,會收錢是因為覺得都已經被碰了,就收下錢,1名年僅15歲女員工因家境不好,必須靠自己打工賺學費及生活費,加上未滿16歲難以尋覓合法工作,且打工地點又不能離家太遠,多次為錢咬牙隱忍,直到滿16歲就不再到貓餐廳上班。
王男也曾藉口清理家中貓砂,帶上班才1個月的受害女員工回家清理,卻先親吻、撫摸其身體,再要求幫其打手槍,還說做完就給錢遭拒,王男自慰射精後竟還用手指沾精液插入女員工下體,讓女員工十分驚訝難以接受,隔天自動離職不再上班。
新北地院日前依與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及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合併判刑4年6月,另對少年犯乘機性騷擾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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