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刷油漆事後清洗小心遭罰 新北查獲10件
新北環保局今天提醒民眾自行或雇工油漆住家,若屬污水下水道未接管用戶,要注意勿傾倒剩餘油漆或清洗器具,今年已查獲10件遭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罰鍰。
新北市環保局發布新聞稿指出,永和一號抽水站旁的瓦磘溝14日出現白色廢水,環局獲報派員稽查發現是某民宅室內粉刷工程所致。
環局表示,施工人員事後清洗噴漆機具時,廢水排入瓦磘溝造成環境污染。稽查員當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環局表示,因污水下水道未接管用戶,常不知道清洗油漆的動作可能違法受罰,今年截至9月底就查獲油漆(漆料)廢水流入溝渠或污染水體案共10件遭罰,顯見部分民眾對於油漆作業完後應如何處理的知識仍然不足。
環局提醒民眾應正確處理油漆廢水,在購買油漆時,可詢問賣家是否提供廢油漆的逆向回收服務。或使用舊報紙或布等吸水性材料來吸收多餘的油漆,以及用來擦拭清理施工工具,再以專用垃圾袋將報紙等物品打包後丟棄,以避免遭查獲受罰。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