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酒駕逆向開上國道飆4公里…北上沙鹿段釀3車車禍
一名陳姓男子昨晚酒駕開車逆向上國道三號,行駛4公里至北向沙鹿路段釀3車車禍,2人受傷,被國道警方攔截,今天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調查,昨晚在國道三號北向174公里沙鹿路段發生車禍,39歲陳男駕駛轎車由北往南逆向行駛於中線車道,當時39歲田男開車順向行駛在中線車道,迎面撞上。
撞擊後零件彈到30歲林男駕駛的轎車致車損,車禍短暫占用內側及外側車道拖吊及清掃,因處離峰時間未影響車流,現場在晚上10時50分排除。此車禍造成田男及其乘客2人輕傷送醫。
陳男涉酒後駕車及逆向行駛國道部分,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相關肇事經過及肇因研判持續調查釐清中。
七大隊呼籲,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若飲酒後需駕車應選擇代駕服務或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警方也會加強路檢,對酒後駕車者依法處罰,提醒駕駛人切勿以身試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可處汽車駕駛人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