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警調聯手查獲愛情詐騙集團逮20人 檢聲押4人獲准
以陳姓男子為首的愛情詐騙集團於3年前招募高姓男子等人,假冒俊帥貌美年輕直播主與被害人聯繫,誘騙投資購買虛擬貨幣,或在直播平台抖內(Donate)直播主,新北市刑大會同新北市調處前天在蘆洲、三重及土城等地,查獲陳男等20人,查扣電腦、現金33萬餘元及1輛賓士汽車,警詢後依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主嫌陳男等4人獲准,其餘16人諭令交保候傳。
新北市刑大日前接獲報案,有民眾遭遇假愛情詐騙,經深入調查,報請新北地檢署緝毒專組檢察官粘郁翎指揮,會同刑事局及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人員,本月13日兵分五路前往蘆洲、三重及土城等地執行搜索。查緝人員在現場逮捕主嫌陳姓男子(28歲)及公司負責人高姓男子(33歲)及員工共20人,查扣桌上型電腦與筆記型電腦34台、現金33萬8500元及1輛賓士汽車等證物。
據了解,陳男在新北市三重區設立詐騙機房,陸續自2022年起,招攬高男擔任公司負責人及集團成員 20人,透過設在三重區機房網路設備,以面容姣好女子與不特定被害人攀談培養感情後,誘騙投資購買虛擬貨幣。
見被害人上鉤再改變詐欺手法,使用交友軟體或LINE加入不特定被害人帳號,假冒俊帥貌美年輕直播主與被害人聯繫,發送集團成員拍攝各直播主宣傳影片藉以搭訕、攀談,提供直播平台讓被害人下載,再依「交友攻略」腳本與被害人培養感情,誘使被害人在直播平台抖內(Donate)直播主,若被害人抖內達一定金額,即安排直播主出面與被害人見面,使被害人 深信不疑,持續加碼抖內上開直播平台。
當被害人已無資金財力或察覺受騙,立即冷落或封鎖被害人,使被害人求償無門,陳男等人則朋分不法所得,警詢後依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粘郁翎訊後,認為主嫌陳男等4人均涉犯3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有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詐欺犯罪之虞,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詐騙集團成員莊姓男子(27歲)等16人則分別諭令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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