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肉商涉詐吸金數十億 20萬交保後神隱…受害人批法官縱放
桃園一名林姓肉商遭爆涉嫌以虛構的營業項目招攬投資,不法吸金數十億,因周轉不靈突然跑路,全台受害人上百名;投資者集結提告林男並掌握其行蹤,卻傳出在檢方聲押後法院裁定20萬元交保,林男獲釋後再度消失,讓受害人痛批法官縱放詐欺犯。對此桃園地院表示程序無不合,現正辦理裁定沒收保證金程序。
據了解,林姓男子從事冷凍肉品業,不少投資者經介紹得知林男獲利狀況很不錯,每批產品的利潤都相當驚人,工廠也很有規模,因此與其聯絡;林男自稱做現金生意,並向投資者承諾固定每個月可結算一次分紅,林男為了讓投資者放心,還直接開本票作為抵押,並簽署借貸契約書,宣稱這樣更有保障。
然而起初獲利相當穩定,大家紛紛投入更多資金,未料今年7、8月時林男拖欠2個月分紅,他稱因為中秋節快到了,市場需求量大增,需要大筆現金周轉才會延後發放,有鑑於先前都相當穩定,因此投資者沒想太多,有些人甚至加碼投資紅蔥頭,卻在9月中旬得知林男跑路失聯。
對此有投資者跑到林男的工廠,卻驚見現場聚集數十人也受害,全是要來找林男,大家集結力量向檢警報案並利用人脈找到林男,他卻拿出當時開立的本票及借貸契約,稱與受害人間僅是民事債務糾紛,否認有任何詐欺意圖;檢方聲押後法官裁定20萬元交保,林男獲釋後再度消失,讓受害人痛批法院縱放詐欺犯。
對此桃園地院表示,今年9月28日檢察官以被告涉犯詐欺取財罪嫌聲請羈押,經法官訊問被告並詳閱卷證,認為卷證資料尚不足確認檢察官羈押聲請書所載的犯罪事實,故無羈押必要,命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檢察官抗告後,高等法院於10月11日以桃院就無羈押必要部分,說明不夠妥適,故撤銷裁定發回,桃園地院於10月14日傳喚林姓被告,但被告未到庭,經法院拘提亦未獲,現正辦理裁定沒收保證金程序。
桃院強調,檢察官就偵查中案件聲請羈押,法官基於審判獨立原則,判斷卷證資料尚不足認定檢察官聲請羈押所指犯罪事實。雖經高院撤銷發回,但院方旋即依法傳拘,程序亦無不合,尚無縱放人犯疑義。
桃園警分局偵查隊長陳志維則指出,林姓男子開設公司以高報酬率吸引許多民眾投資後避不見面,警方接獲受害人報案,立即依規定受理並積極追查,全案依法移請偵辦,呼籲民眾投資應循正當管道並多加查證,以免誤入詐騙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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