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院檢歡慶40周年 少年調查官邱正昕RAP表演掀活動高潮

士林地方法院與士林地檢署今天一起慶祝成立40周年,一日活動分上午場和下午場,上午場是主題演講,下午場則是感恩音樂晚會,晚會現場高潮不斷,不僅有士檢檢察官歌曲演唱,還有士院少年調查官邱正昕的精彩RAP,在場民眾大讚「太好看」。

士林院檢40周年活動,由士檢檢察長顏迺偉與士院院長彭幸鳴共同主持,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法務部長鄭銘謙、政務次長黃世杰、檢察總長邢泰釗、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法醫研究所長侯寬仁等嘉賓也都到場祝福。

上午場活動,先由謝銘洋、鄭銘謙等人致詞拉開序幕,接著是數發部長黃彥男演講「用數位發展驅動司法新未來」、日本前智慧財產高等法院院長大鷹一郎律師演講「人工智慧應用於司法之發展與實踐」,與會者齊聚一堂,共同探討數位科技如何驅動司法革新,為未來司法發展帶來新契機。

下午場活動,則是柔性司法為主題的「感恩音樂晚會」,不僅有馨生人(犯罪被害人)與更生人上台表演,士林院檢也展現多元才藝,包括檢察官胡沛芸、郭宇倢聯袂登台,以鋼琴演奏搭配美妙歌聲演出,還有少年調查官邱正昕攜手他的音樂夥伴,以「RAP 大嘻哈法院」為演出名稱獻唱3首歌曲,最後的壓軸表演,則是一群正在士林院檢實務學習的學習司法官,一起大合唱經典歌曲「快樂天堂」,活動和樂、圓滿。

顏迺偉與彭幸鳴共同主持時表示,司法不僅是法律的守護者,更應是社會溫暖的泉源,希望透過此次活動,以承先啟後的姿態展望未來,把司法的公正與溫暖延續到每個角落,期待能持續為社會注入正能量,攜手打造有感且可信賴的司法環境,貫徹司法為民的真諦。

學習司法官大合唱經典歌曲「快樂天堂」,慶祝士林院檢成立40周年,演出後與士檢檢察長顏迺偉(右一)、士院院長彭幸鳴(左一)合影。記者翁至成/攝影
學習司法官大合唱經典歌曲「快樂天堂」,慶祝士林院檢成立40周年,演出後與士檢檢察長顏迺偉(右一)、士院院長彭幸鳴(左一)合影。記者翁至成/攝影
台灣更生保護會士林分會張權峰(左一藍衣者),在音樂晚會大秀薩克斯風及小提琴合奏。記者翁至成/攝影
台灣更生保護會士林分會張權峰(左一藍衣者),在音樂晚會大秀薩克斯風及小提琴合奏。記者翁至成/攝影
士林地院少年調查官邱正昕(白衣者),攜手他的音樂夥伴,以「RAP 大嘻哈法院」為演出名稱獻唱3首歌曲。記者翁至成/攝影
士林地院少年調查官邱正昕(白衣者),攜手他的音樂夥伴,以「RAP 大嘻哈法院」為演出名稱獻唱3首歌曲。記者翁至成/攝影
學習司法官大合唱經典歌曲「快樂天堂」,打動在座每一位馨生人、更生人的心坎,也讓這群未來司法的生力軍,體會柔性司法的力量是多麼可貴。記者翁至成/攝影
學習司法官大合唱經典歌曲「快樂天堂」,打動在座每一位馨生人、更生人的心坎,也讓這群未來司法的生力軍,體會柔性司法的力量是多麼可貴。記者翁至成/攝影
士林地院少年調查官邱正昕(白衣者),攜手他的音樂夥伴,以「RAP 大嘻哈法院」為演出名稱獻唱3首歌曲。記者翁至成/攝影
士林地院少年調查官邱正昕(白衣者),攜手他的音樂夥伴,以「RAP 大嘻哈法院」為演出名稱獻唱3首歌曲。記者翁至成/攝影

司法院 更生人 邢泰釗 鄭銘謙 黃世杰 黃彥男

延伸閱讀

法務部長鄭銘謙關懷馨生人更生人 勉勵檢察官剛柔並濟

謝龍介指涉弊綠營大咖恐逃境外 鄭銘謙:地檢署有掌握

【重磅快評】南檢被地院打槍 鄭銘謙緩頰不臉紅?

台鹽綠能案「拖1年半」太慢查?鄭銘謙:偵查快慢與否視蒐證結果

相關新聞

陳柏諺掐死馬籍女大生!死者父母求償2000萬 一審判賠金額曝光

男子陳柏諺前年掐死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一、二審士林地院均依殺人罪判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為愛走天涯!赴緬詐團園區靜宜女大生 傳近日「可望返台」

去年3月,一名靜宜大學林姓女學生為愛走天涯,搭機飛往緬甸與在詐團的男友會合,期間家人為營救她回台灣,多次拜託民間團體幫忙...

警政監林明佐涉貪 他再找重量級「前檢察長律師」辯護

刑事局三線二星前警政監林明佐任台中市刑大隊長期間,被控洩密九州博弈集團涉貪4451萬元,林5月被搜索羈押至今,他先是找來...

虐兒泡熱水致死 父判16年

台中徐姓男子去年間多次以衣架、傳輸線毆打六歲兒子、逼赤裸罰站,還要兒泡在熱水塑膠箱「加速退瘀」,男童因橫紋肌溶解溺斃,一...

獨/為退瘀?丟兒泡熱水溺斃稱有醫學根據 父今二審判16年

台中市徐姓男子去年間多次以衣架、傳輸線毆打6歲兒子、逼赤裸罰站,還要兒泡在熱水塑膠箱「加速退瘀」,男童因橫紋肌溶解失能溺...

找2外國壯漢當保鏢?傳遭黑道追緝 郭哲敏交保步出法院回應了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地下匯兌,今天以新台幣1億元交保,親友找來2名外國壯漢疑似充當保鏢。郭哲敏晚間步出法院時,呼籲媒體...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