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涉非法經營期貨 7嫌遭起訴組織犯罪條例
士檢偵辦某健身房涉嫌非法經營期貨案,認定葉姓負責人及6名健身房教練犯罪所得合計3220萬餘元,其中4人另涉恐嚇取財,今天依違反期貨交易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起訴。
士林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指出,葉姓男子經營健身房,涉嫌自民國110年12月起指揮6名健身教練,在健身房竹北館、中壢館、六家館、士林館,招攬學員前往某投資平台進行期貨交易。
士檢指出,葉男等7人未經主管機關金管會證期局許可即經營期貨服務事業,從投資平台領取佣金總計新台幣2231萬餘元。
此外,葉男還在健身房竹北館開設課程,學費8萬餘元,教導學員判斷投資期貨的技巧,包括判斷漲跌趨勢、設置壓力線及進場位置,以此方式違法經營期貨顧問事業,進一步獲利985萬餘元。
檢方另查出,葉男及宋姓、林姓、鍾姓等健身教練於111年11月26日,以未預約場地授課為由,在健身房內包圍1名被害人,勒索3萬2000元得逞,事後還恐嚇其他揭露此事的被害人,逼迫道歉。
士檢於今年4月間展開拘提與搜索行動,查扣現金1086萬餘元、泰銖18萬餘元、虛擬貨幣泰達幣及1輛汽車。
檢方指出,葉男等人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其他期貨服務事業,及非法經營期貨顧問事業等,今天依違反期貨交易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及刑法恐嚇取財、強制等罪提起公訴,並聲請法院宣告沒收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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