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政監林明佐涉貪4451萬 2度求交保都被駁...再押2月
刑事局三線二星警政監林明佐任台中市刑大隊長期間,涉嫌和九州博弈集團總裁陳政谷稱兄道弟,又與集團幹部、前電競聯盟董事長徐培菁交往同居,洩密貪汙高達4451萬元,林被查獲收押至今;林兩度聲請具保停押,台中地院以他有逃亡、串滅證可能,裁定再延押2月,可抗告。
台中地檢今年5月搜索林明佐聲押獲准,8月起訴移審後法院持續羈押,林明佐曾主張自己罹患脊椎腫,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被駁回,因院方羈押期屆滿,他再次聲請具保停押。
台中地院指出,11月12日訊問林明佐後,林坦承貪汙治罪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但否認同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組織犯罪公務員明知為犯罪組織有據予以包庇罪,及洩密、洗錢等罪嫌,但林涉犯以上罪嫌都有檢方起訴卷證可佐,足認其嫌疑重大。
中院說,考量林涉犯違背職務收賄罪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伴隨逃亡之虞,且林證詞和其他被告有許多出入,且避重就輕,仍須交互詰問、對質,另林也坦承有刪除手機和同案被告徐培菁的對話紀錄,若未予羈押禁見,難保無串、滅證可能,裁定11月23日起延長羈押2月。
林明佐聲請主張,他只認識陳政谷、徐培菁,其他同案被告都與他無關,且自己涉洩密部分,相關證人都是警界人士,但本案已經媒體大肆報導,相關證人自無可能再和他聯繫,也無串證可能,自己偵查中主動提交手機、平板密碼,證物已查扣無滅證可能。
林也主張,他因疾病羈押中已需輪椅移動生活無法自理,他亟需開刀或長時間靜養等醫療資源,並無逃亡之可能,且看守所提供醫療資源不足以照護他基本健康需求,為了有效治療請求具保停止羈押、解除禁見。
法院認為,林明佐羈押時都有到台中監獄培德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就診,可見他都依其病況在所內健保門診診療,並有因醫療急迫情形而戒護外醫,與「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有別,不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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