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柏諺掐死馬籍女大生!死者父母求償2000萬 一審判賠金額曝光
男子陳柏諺前年掐死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一、二審士林地院均依殺人罪判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發回高等法院更審。民事部分,士林地院今天一審宣判,陳柏諺應賠償蔡女父母共638萬354元;可上訴。
死者蔡女的父母跨海委託律師,對陳柏諺提民事求償逾2000萬元,包括喪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等。士林地方法院今一審宣判,陳柏諺應給付蔡女母親301萬355元、蔡女父親336萬9999元,均自今年8月1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周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利息;可上訴。
全案起源於,陳柏諺追蹤蔡女Instagram,2022年10月開始密集聯繫,同年月13日陳在蔡女位於士林的租屋雅房,用一卡通Money帳號,匯款9萬9999元給蔡女,但又想討回部分款項遭拒,一手掐脖、一手拿玩偶抱枕遮住蔡女眼睛,掐死蔡女後逃離現場。
陳柏諺返回新北市鶯歌區租屋處服藥輕生,傳訊息給家人後,消防人員到場救援、送醫洗胃,保住一命。陳原認殺人罪,稱「想嚇嚇她,不小心失手」想讓她覺得暗一點,才會拿抱枕遮臉。
陳之後翻供,稱是受蔡女囑託而掐死她,還約好「一起死」,陳說是蔡女託夢,希望他講實話,他伸右手掐脖2次,蔡女雙手合十,他不忍心放手,但蔡女叫他拿抱枕遮臉,他才掐脖殺人,自己犯後在房間放佛經,替她蓋被子後離開。
一審開庭時,陳向蔡女雙親道歉,再提出冥婚「對不起,讓你們失去寶貝女兒...希望你們同意把女兒嫁給我」的請求。蔡女家屬則委由律師表示,蔡女和家人關係好,即使有輕生念頭,怎會沒有遺書?用掐脖的方式尋短很殘忍,本案明顯是殺人,請求判陳死刑,不要讓台灣淪為馬來西亞學生的地獄。
一審認為陳與蔡女金錢觀不同,也對於死者花錢的方式頗感壓力,因感情想法有時較為極端、挫折忍受度低而殺人,判他無期徒刑。陳、檢方均針對量刑部分上訴,二審開庭時,陳又一改過去的辯詞,承認殺人並說「感到很抱歉」,希望法院改判15年徒刑。
二審指出,陳柏諺犯行並非情節最重大之罪,另陳於二審認罪,並稱可由家屬籌款賠償,一廂情願地書寫佛經欲迴向,難認有真誠悔意,且陳柏諺符合自首,但考量本案情節而不減輕刑度,維持一審判決;案件上訴,判決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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