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水汙染頻傳檢舉獎金7年嘸人領 議員籲提高金額
新竹縣關西鎮清明連假爆出不明溶劑汙染事件,竹北市也因建案多,建商為了趕工偷排廢水,讓豆子埔溪成為重災區。縣議員蔡蕥鍹質疑,水汙染檢舉獎金上路7年,但至今卻無人領到,且竹縣水汙、空汙事件頻傳,應研議加發、提高檢舉獎金、鼓勵吹哨者制度,讓民眾和工廠內部自發性檢舉不法情事。新竹縣環保局表示,每年都有編列檢舉獎金,將加強宣傳。
蔡蕥鍹指出,新竹縣水汙、空汙事件頻傳,過去卻未曾有民眾領取過水汙染檢舉獎金,為獎勵民眾積極找出汙染源,她已於臨時會提案修改「違反水汙染防治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研議加發水汙染檢舉獎金,由於檢舉要成案需留下真實姓名和聯絡方式,民眾擔心有個資外洩疑慮,導致汙染案雖多,但成案量偏低,目前竟無人領取水汙染檢舉獎金。
蔡蕥鍹也說,空汙檢舉獎金成案每案僅300元,無實質有效鼓勵吹哨者檢舉意願。而水汙染防治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規定繁複,除檢舉獎金偏低,核發檢舉獎金難度亦甚高,無疑變相降低民眾檢舉意願,助長不法情事。環保局應擬定更周延的檢舉獎金制度,縣府除加重裁罰違規業者,更應加發吹哨者檢舉獎金並廣為宣傳,提高民眾檢舉意願。
新竹縣環保局表示,水汙染部分,今年已編列45萬預算獎勵金,若民眾檢舉違反水汙染防治法案件,得依實收罰鍰金額5%至10%上限核發獎金;檢舉人現為被檢舉對象受僱者者更增至20%。例如水汙染事件裁罰200萬,檢舉人可拿10%即為20萬元,若檢舉人為被檢舉對象受僱者,可拿到20%即為40萬元。
至於水汙染獎金都無人申請,環保局也表示,由於水汙染檢舉或陳情經常未具體說明汙染來源,都是後續環保局追查才找出汙染源,不符合獎勵條件。另也曾經有符合者,通知後未申請。
環保局說明,一般廢棄物部分編列5萬6千元,民眾檢舉且經查證屬實者,以該檢舉案實收金額提撥15%作為檢舉人獎金;空汙編列1萬2千元,民眾檢舉排煙汙染車輛,每案得領取獎勵金300元。
環保局強調,新竹縣目前已訂有特殊或重大事蹟,經縣府審查同意者,獎金核發比率不受上限10%限制,以及檢舉人現為被檢舉對象受僱人可得20%等相關規定,為提高民眾檢舉意願,環保局將廣為宣導周知相關獎勵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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