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公船欠停泊費131萬元 屏縣府催繳未果強制執行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公營交通船運公司「琉興有限公司」,從2019年起積欠停泊費131萬6690元,屏東縣府多次催繳,琉興公司回覆會分6期繳納,但琉興公司今年繳完第一期,就拒再繳,交旅處表示,因為積欠是公帑,移送強制執行。琉球鄉公所今表示,會編列預算還錢。
今有網友在小琉球在地社團發文,提到琉球公船營運,希望能爭取建第二艘公船,也提到琉球鄉公所公營交通船琉興公司積欠停泊費等情況,引發討論。
屏東縣府交旅處指出,琉興公司從2019年迄今積欠停泊費131萬6690元,縣府曾多次催繳,從2023年5月函文至2024年1月琉興公司回覆縣府分期付款,縣府在今年2024年4月17日函文同意琉興公司分6期繳納,但是琉興公司繳第一期款項後,拒絕再繳納,因積欠的是公帑,縣府為保全債權,須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琉球鄉公所陳姓秘書指出,欠錢會還錢,縣府移送法務部強制執行署後,有與執行署說,「我們想要還掉」,但公家機關有一定程序,要把還的錢編入明年度預算才能還錢,今年11月會審明年度預算,預算審過後,就會把錢還掉。
陳姓秘書表示,積欠停泊費是因為之前有一艘已報廢的吉祥如意號,不知道會收那麼多的停泊費,這艘吉祥如意號已在去年標售。
琉興公司旗下船隻,運行的是琉興號,2021年啟用。另外近30年的欣泰號已報廢,琉球鄉公所今8日第五次上網公開標售。鄉公所陳姓秘書表示,交通船很重要,公所爭取造第二艘,若有兩艘可以輪流開,但提計畫到縣府,就說他們是賠錢的公司,就不讓他們再爭取。公所會持續思考如何轉虧為盈。
屏東縣府交旅處表示,為讓鄉親往返便利,且有多元航運選擇,針對小琉球公營交通船,縣府每年編列800萬元預算補貼琉球鄉在地居民票價,與每年360萬元維修費用,每年超過千萬預算保障鄉親權益。
交旅處指出,船運服務應以長期永續經營為考量,琉興公司最主要的是提升競爭力,讓鄉親對公船有信心,千萬不可因為用的是公帑就不評估盈虧,甚至未來再新建第二艘公船,一旦用人、營管、維修費用倍增,使公司經營更加困難,導致停航的嚴重後果,勢必更加損及鄉親權益。
往返琉球航運,除了琉球鄉公所公營的交通船琉興號,另外還有民營的交通船,包括東琉線聯營處、泰富航運、藍白航運、大福琉球航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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