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服員誤泡致婦人誤飲鹼水 高市衛生局:理賠商討中
高雄76歲鄭姓婦人向媒體投訴,居家服務員在她常用鋼杯泡了鹼水,導致她誤飲,身體不適住院;高雄市衛生局今天表示,持續關注此事,目前居家長照機構持續與個案聯繫,商討理賠事宜。
鄭姓婦人向媒體投訴指出,今年6月喝了鋼杯內約150毫升的水,感覺不舒服,發現杯內有白色沉澱物,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居服員泡了鹼水;鄭姓婦人就醫後,胃鏡檢查出逆流性食道炎及胃潰瘍,一度住院治療。
衛生局今天說明指出,經了解,此案長照個案習慣以鹼水、鹽水分別洗蔬菜與水果,原本個案都會在鋼杯內泡好鹽水讓居服員清洗水果;但今年6月21日因居服員誤泡製鹼水清洗水果,剩餘鹼水以鋼杯盛裝導致個案誤飲。
衛生局表示,此案於6月24日接獲居家機構於照管平台通報,衛生局持續關注個案就醫情形及此事件,居服員針對此疏失已向個案道歉,此機構已於居服員月會中宣導禁止自行泡製或稀釋製作有危害人體物質,亦將此居服員違反規範列入考核評比。
衛生局說明,後續個案於8月30日提供診斷證明書及就醫收據,居家長照機構於9月5日主動向左營區公所申請調解,但遭個案乾女兒要求取消調解委員會。
衛生局指出,個案於10月11日再次提出看護收據申請理賠,11月14日機構投保的保險單位已告知個案理賠金額及須簽署和解書,但個案表示不願意簽和解書,目前持續與個案聯繫中,尚在商討理賠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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