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全面禁止動物贈換 農業部:休閒商業仍應尊重
去年農委會(現農業部)預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此次修正為近年來最大規模的修正,其中禁止以賭博、娛樂、遊戲、營業、宣傳為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例如夜市撈金魚、烏龜等,但遭業者痛批影響生計。立委今天於立法院再提相關修正草案,應禁止娛樂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農業部認為,考量部分休閒商業應予以尊重,建議草案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另公告不受禁止的條件。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邀請農業部長陳駿季就「我國動物保護政策執行概況,及動物保護法修法規畫內容與進程」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去年農委會預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時,其中包含禁止以賭博、娛樂、遊戲、營業、宣傳為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例如夜市撈金魚、烏龜等,但遭業者痛批影響生計,後來改口修正主要針對兔子、天竺鼠等哺乳類動物為主,魚蝦、烏龜等不在此限,也遭到動保團體強烈批評。
立委呂玉玲、張智倫、徐巧芯、鄭天財Sra Kacaw、李坤城等委員本次的提案修正重點,包含擴大禁止基於經濟目的,以動物進行交換或贈與的行為樣態。
陳駿季說,擴大禁止娛樂、遊戲、宣傳等經濟行為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方式,強化我國動物保護,對於這樣的提案尊重並予支持,但需考量現行部分商業、文化與民眾休閒如釣魚等活動,應予以尊重,建議草案條文增加但書規定,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另公告不受禁止的條件、活動與場所。
呂玉玲質詢時指出,金魚就屬於脊椎動物,為何不能納入禁止贈送的範圍?農業部不該因為業者反彈就改口不做。
陳駿季說,當各界看法分歧下還強推政策反而會讓執行更困難,所以才會規畫配套措施,現在已輔導業者使用磁吸式物品來代替活體,絕非有業者抗議就改口。
經濟部表示,我國現行動保法對動物不得有的行為,包含「以直接、間接賭博或其他不當目的,而有虐待動物之情事,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但遊戲、娛樂等態樣難以被歸類為「賭博」或「不當目的」,假如稽查當下未發現明顯虐待動物的情形,往往難以真正落實動物保護,對於本次委員修法表示支持,也將持續輔導及宣導零售市場及夜市攤鋪勿將動物作為遊戲贈品,以落實保護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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