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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刊登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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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刊登藝文活動訊息

申請刊登藝文活動訊息者,請依下列步驟處理:

 

一、下載「轉知活動訊息刊登表」,依表中說明或範例填寫資料,請勿自訂或插入多餘的欄位,表中欄位如無法滿足全部需求時,請於「活動內容」欄敘明相關訊息。填寫資料請勿包含表格,如有複雜表格資料,請上傳至自管之網頁空間後,於表中「相關連結」填寫該網頁之網址。

 

二、可自備活動相關圖檔,但以兩張為限,格式如下:  

(一)JPG、GIF、PNG 格式  

(二)色彩模式為 RGB(IE 無法顯示 CMYK 模式的 JPG 檔,請詳加確認)  

(三)寬度為 800 像素,高度不拘(但請勿過高)  

(四)單一檔案大小不超過 1MB

 

三、將以上資料寄至 [email protected],主旨寫明「申請刊登活動訊息」(如有疑問請洽2960-3456分機4586、4557)

 

四、未依前述步驟辦理(或未依規定填寫轉知活動訊息刊登表內容)者,本局不予受理;本局將於審核通過後,刊登於本局網站「活動公告→轉知訊息」項下。

 

五、活動如有異動(延期、取消、內容修改),請務必來信或來電告知。如查有公告資料內容異動未來信通知,將影響您日後提送資料被刊登的權利。

 

六、請善加整理附加檔、附加圖片及「轉知活動訊息刊登表」內的資料(如:中文標點符號宜用全型、英數字宜用半型、段落間以空白行隔開、以全型空白作為內縮控制字元…),本局保留修改刊登內容的權利。

 

七、請確認附加檔、附加圖片及「轉知活動訊息刊登表」內的資料(含個人資料、手機號碼、照片)皆可刊登於本局網站上,如有問題,如本局審視提送內容資料不詳或錯誤,將不予刊登。

 

八、本局協助刊登活動時間,原則為活動前1週,受理與否或刊登與否,請自行上網查看,本局不另行通知或回信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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