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俊豪/台北—北京連線報導
大陸國務院今起正式開放「台灣居民居住證」請領,但先前傳出,申請居住證的台灣民眾,未來在當恐怕面臨繳納「全球個人所得稅」。對此,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上午表示,不會因申領居住證改變在大陸納稅身份和義務,也不會因為申領居住證,而在大陸承擔全球所得稅繳納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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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曉光指出,自己注意到相關情況,8月31日下午,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的決定已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國台辦在向相關主管部門求證後,所得到的回應是,《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有關規定與相關稅收規定沒有對應關係。
事實上,早在八月中旬申請「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消息曝光後,除了政治上的「統戰」聲浪,外界質疑最大的便是「稅務繳納」。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便曾指出,大陸6月29日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可能讓領證者成為大陸「稅收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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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台灣有關部門的質疑,大陸方面則主打居住證的申領是「惠台」。主要提供台灣民眾在學習、工作、生活時做為身份證件使用,期許在和「台胞證」的雙證並行下,打通許多過去台灣民眾在身份認證上的不便。
大陸國務院頒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後,一度傳出時間緊迫,各地施行細則來不及跟上的說法。但趕在9月1日前夕,包括北上廣深、湖南、四川、江浙等地都陸續公佈辦理需知及地點。其中,北京市一共開設了304個受理點,浙江及四川省分別提供322及189個地方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