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資真/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宋姓男研究生陪著女友人在租屋處聽她喝酒訴苦,卻趁她喝醉時強行指侵,審理時竟詭辯女子主動坐大腿示愛,一、二審法官不採信辯詞,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須賠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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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2022年1月29日下午4時許,女子小雪(化名)前往宋男住處,找他喝酒訴苦,怎料宋男卻是趁她喝醉難以反抗的機會,熊抱摸奶再指侵,小雪好不容易掙脫逃到房間,宋男卻直接將小雪抱到床上,正面壓制再度指侵,小雪不堪受辱,當天晚上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處理。
偵訊時宋男指控一切全是小雪胡扯,是她主動邀約還跨坐大腿,他摸胸、下體的時候都有獲得同意,小雪還表示希望自己與女友分手後再找她;而宋男事後曾傳訊「酒醒後如果還能當朋友就保持聯絡」,此部分他辯稱是要給小雪一段時間回覆是否要交往。
法官認為,宋男將整起事件導向成與小雪是情投意合的一對,企圖脫免刑責,審理時雖改口認罪,卻是將先前說謊的原因歸咎於辯護人,自己只是表達與辯護人討論過後的版本而已,是否有真心認錯仍有存疑,宋男身為高學歷者,卻將女子願意在租屋處獨處喝酒一事,解讀成願意發生性行為,完全不尊重女性的性自主決定權,考量2人未和解,依強制性交罪處4年。
上訴二審後,法官認為用法無違誤,予以駁回;小雪另提民事求償150萬元,法官考量小雪出現情緒低落、過度警覺自責等狀況,出庭當天宋男要道歉時,以抱頭掩耳的方式表達不想聽到對方說話,足認小雪受有難以抹滅之心靈創傷及精神上痛苦,判賠100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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