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京華城土地仍遭裁定扣押 地主鼎越再度抗告求解套

▲▼京華城改建案 京華廣場 建案 容積率 圖利 柯文哲。(圖/記者屠惠剛攝)

▲京華城改建案現址工地。(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所涉京華城容積率圖利案,估算京華城可獲不法利益逾台幣111億元,據此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京華城改建案現址土地獲准,投資改建案的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開發以地主身分提起抗告,經高院發回更裁,北院仍裁准檢方聲請,鼎越昨(26日)再度抗告,今上午由北院將卷證轉送高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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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先前發回更裁理由指出,檢方雖認為柯文哲與時任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涉嫌圖利京華城公司、違法核准容積率獎勵20%,但鼎越公司主張具有獨立法人格,與京華城公司互不隸屬。

高院先前發回更裁理由指出,《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2項規定,為保全追徵,必要時得酌量扣押犯罪嫌疑人、被告或第三人之財產,但北院裁准扣押的理由,沒敘明本件扣押聲請有何「必要性」、為何認定鼎越開發是取得犯罪所得的第三人,應由北院更裁並妥適說明。

▲已拆除改建的京華城購物中心舊貌。(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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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本月(11月)6日更裁仍准許檢方的扣押聲請,因本件屬於刑案偵辦中的保全行為、涉及偵查祕密,北院不公開更裁結果與內容、理由,待檢方收到裁定書、函請地政事務所完成扣押註記,才寄發裁定書給鼎越,但隔天(7日)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在個人臉書,PO出北院裁定書與北檢函請地政事務所協助執行扣押裁定的公文截圖,消息因而曝光。

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位於北市松山區,由威京集團興建開發,2001年開幕成為當時世界最大的球體建築,但營運不佳,2018年委託戴德梁行公開標售原址土地,3度流標後,2019年由鼎越開發以372億元取得土地永久所有權,舊京華城隨即熄燈拆除、重新開發,改建過程傳出容積獎勵適法爭議。

監察院調查認為台北市府都市發展局與都委會,在法規外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項目,額外給予京華城20%容積獎勵,審議及核定過程有重大違失,今年(2024年)1月決議糾正,時任台北市長的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此被控涉嫌圖利財團。

北檢今年(2024年)8月起發動搜索約談,認為柯文哲、彭振聲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被告,共同涉犯圖利等罪嫌,3人至今在押,檢方估算京華城案違法給予的20%容積奬勵,價值高達台幣111億7023萬元6000元,屬應予沒收的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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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為確保日後案件定讞能追徵執行,上個月(10月)初向北院聲請扣押鼎越開發持有的京華城改建現址土地獲准,並依北院裁定完成註記,無論改建工程是否繼續進行,這筆土地在訴訟確定前,不得處分易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