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37名「未執行」死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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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否違憲? 大法官直球對決4月23日言詞辯論

2024年1月17日,憲法法庭的一份公告,再次點燃台灣社會對「廢死」的熱議。公告指出,將於4月23日針對「死刑制度」召開言詞辯論庭,集中討論兩大核心問題:「死刑是否違憲?」以及「死刑被認定為合憲的情況下,哪些犯罪類型和被告人符合正當程序?」

對於廢死聯盟來說,這不僅是前所未有的機會,也是一大挑戰。經過多年努力申請釋憲,這是他們「首次」被正式受理並安排庭審,終於迎來「支持與反對的正面交鋒」

死囚邱和順委任律師林俊宏表示,不論爭點1「死刑的違憲性」爭點2「若死刑合憲,判處死刑的正當程序」對被判處死刑但尚未執行的37位死囚來說,都是爭取生存權的機會。

與此同時,被害者家屬代表陸定則嚴肅指出,「犯罪人被判死刑卻不執行,對家屬而言是一種二次的傷害!」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教授許福生,亦是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他建議決策者在考量死刑問題時,應慎重考量被害者家屬的感受,三思而後行。

近年來,無論是官方還是民間關於「廢死」議題的討論及民調,贊成保留死刑的比率依然遠高於廢除死刑的聲音。在這樣的民意背景下,現階段的台灣,適合走向廢死嗎?這一討論,在社會各界引發了廣泛的關注。《東森新媒體ETtoday》深入採訪各界人士,探討對「死刑」存廢的不同看法與立場。

這場庭,以王信福為首的37件死刑案件為例,案件的被告人都還未執行死刑。這些人包括2012年犯下殺害前女友和前女友媽媽的黃麟凱、關押最久又曾被刑求的邱和順、因殺警案被判死刑的王信福,以及2008年、2009年涉嫌殺害媽媽、婆婆和先生,被稱為「驚世媳婦」的「唯一女性死囚」林于如。他們之中,有人因重罪長期關押,有的則曾遭受刑求。

「廢死聯盟」的努力與挑戰

自2005年起,廢死聯盟透過提出憲法解釋的聲請來推動廢除死刑,「用釋憲的方式,解決問題。」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回憶說,「2006年,首次由死囚鍾德樹提起釋憲聲請。到了2010年,隨著重啟死刑令的風聲再起,聯盟加快了行動。」當年3月11日及29日,他們向憲法法庭遞交了主張「死刑違反生存權和訴訟權」的聲請案,但因提交的資料不全,司法院要求在10天內補正。在補正期限內,當時的法務部長曾勇夫卻簽發了死刑執行令,導致4月30日即執行了4名死囚的死刑。同年5月28日,大法官決議不予受理這兩項聲請案。

林欣怡對這件事情印象深刻且感到震撼。她談到其中一名被處決的死刑犯,確實是犯下了重罪,經過判決,已得到被害者家屬的原諒並表現出真心悔改,「我能感受到他的懊悔和他想要對被害人及其家人彌補的願望。」不幸的是,文件補正的速度趕不上執行命令的下達,無奈生命已逝。這一事件,堅定了林欣怡繼續推動廢死的決心,至今從未考慮放棄。

從司改會到廢死聯盟,林欣怡接觸的死刑犯將近100位。她發現,有些人的悔悟感非常的重,但有些人可能因為生病而未能瞭解自己的罪行,「當他不了解自己的犯行時,是沒有辦法悔悟的!」她觀察,社會往往只看到這些人生命中最黑暗、最墮落的時刻,「但是,一個壞人,真的時時刻刻都是壞人嗎?當他們願意悔改時,隨即處以死刑,真的能解決所有問題嗎?」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談及爭取廢死的路上,沒想過要放棄。(圖/記者林挺弘攝)

畢業於輔仁大學社會學系的林欣怡反思:「我們需要了解,犯罪者的成長背景和犯罪原因,這是理解罪犯之所以成為罪犯的關鍵。只有透過這種理解,才能找到改善社會的更好方法,讓社會變得更好。」

 

她補充說:「廢死聯盟成員並無特殊之處,也與一般大眾一樣都希望社會更安全、更美好。但『死刑』殺死罪犯後,問題真的解決了嗎?把他們殺掉,是不是什麼就沒有了?我們對犯罪以及對罪犯的理解,是否就此止步?所以,與其說在幫死刑犯爭取權益,更廣泛一點來看,我們是為整個社會爭取一個更好的未來。」  

 

「反廢死」民意高 法務部:「死刑」制度合於憲法

法務部在2020年更新的民調顯示,根據精湛民意調查公司2002年的數據,有21.2%的民眾支持廢除死刑,而反對廢死的比例高達76.7%。儘管高達82.8%的民眾同意新增「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刑罰,但僅42.1%的人同意「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少於反對「死刑替代方案」的56.5%。

2023年12月,新北市發生一起國中生遭同學割頸致死的悲劇,引發社會對殺人等重大犯罪刑罰的關注。為此,《ETtoday民調雲》進行的相關調查顯示,有73.5%的民眾不支持或非常不支持廢除死刑,而支持或相對支持廢死的只有21.8%,另有4.6%的民眾表示不知道或無意見。

 

法務部長蔡清祥在2018年及2020年各執行了一次死刑,但此後4年沒有再執行死刑,這引來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的質疑,認為這是一種技術性的廢死。對此,蔡清祥公開回應,無關個人因素,完全依照法律規定,只要所有救濟程序均已完成,就應當執行死刑。

法務部官員進一步解釋,根據1999年頒布、2018年修正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職施要點」,必須確認死刑案件的被告已經收到判決,包括非常上訴等所有救濟程序均已完畢,最高檢察院才能將案件呈報給法務部簽准執行。至於台灣是否應廢除死刑制度?法務部作為行政機關,將依法行政,並將在憲法法庭上主張,目前的死刑制度並未違反憲法。

法務部更於4月16日發布新聞稿 ,強調「死刑制度合憲,並已提出言詞辯論意旨書」內容提到,「死刑議題在我國具有高度爭議性,在社會尚未有共識情形下,驟然宣告死刑制度違憲,可能引發國內社會對立及衝突,更侵越立法權決定,逾越權力分立界線,憲法法庭應將解釋後果評估納入考量,不應透過憲法判決主導刑事政策之形成,避免引發憲法機關間衝突及國內社會動盪。」

▲憲法法庭言詞辯論4月23日將討論2大爭點,第一就是死刑是否違憲。(圖/記者陳詩璧製)

▲憲法法庭言詞辯論死刑是否違憲,15位大法官中,有3位迴避審理,包括副院長蔡烱燉、大法官蔡彩貞以及大法官尤伯祥。(圖/取自憲法法庭網站、記者陳詩璧製圖)

4月23日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庭,15位大法官,有3人迴避審理,包括審理過死囚王鴻偉案件的副院長蔡烱燉、參與過死囚王柏英案的大法官蔡彩貞,以及曾任死囚邱和順律師的尤伯祥。

 

參與的12位大法官中,有7位曾被點名有「廢死心證」,包括了院長許宗力曾說過死刑有可能違憲,詹森林在被提名時說過,「希望沒有人被判死刑」、許銘洋和陳忠武曾與過廢死聯盟暫停執行死刑連署,黃昭元說過死刑太草率,許志雄也曾被問到廢死議題時,回答「死刑有違憲疑慮」。

 

▲4月23日參與的大法官有12位,其中7位談過廢死,院長許宗力曾說過「死刑有可能違憲」。(圖/取自憲法法庭網站、記者陳詩璧製圖)

▲另外,像楊惠欽大法官認為死刑存廢應考量民意,張瓊文大法官曾說要等候適當時機。(圖/取自憲法法庭網站、記者陳詩璧製圖)

死刑執行的嚇阻效果? 美研究:停4年,兇殺案增150起

社團法人台灣百合公義協會理事長徐紹展,強烈批評大法官:「他們是在『假人權之名,行廢死之實』嗎?」他表示,此舉引發眾怒,「許多團體快炸鍋了,這是在『知法、玩法、弄法』,這簡直是違法行為!台灣的法律能夠任由大法官這樣踐踏嗎?」他提出質疑,「當超過8成的台灣民眾支持死刑時,大法官憑什麼去決定死刑的違憲性?」他善意示警,如果最終決定廢除死刑並被認為合憲,將會引發大規模抗議,甚至可能引起國際關注。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引用美國多所大學的研究來支持死刑的嚇阻效果。他提到,科羅拉多大學的研究發現,每執行一次死刑,兇殺案可減少5起;亞特蘭大艾默里大學的研究也顯示,每次執行死刑能防止18起兇殺案。他還提到,在伊利諾州2000年暫緩執行死刑後,4年增加150起兇殺案,這顯示死刑的暫停與犯罪率攀升之間有直接關聯。

王伯頎進一步說明,如果憲法法庭宣布「死刑違憲」,將面臨數個挑戰。首先,大法官們要應對可能增加的工作量;其次,監獄的容納能力可能成問題;第三,可能引發民眾的強烈不滿;最後,若沒有適當的配套措施,可能導致社會內部混亂,形成「網內互打」的局面。

▲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教授系主任許福生博士提到,死刑仍是台灣不可或缺的社會控制手段。(圖/記者陳詩璧攝)

社團犯罪被害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教授許福生,在2016年曾參與模擬憲法法庭,當時的辯論焦點是「死刑是否違憲」。

 

當時,許福生從8個角度進行分析,包括人道主義、刑事政策、司法實務、被害人、經濟效益、社會心理、國際趨勢及民調立場觀察等。

 

他認為,在台灣社會中,死刑仍是不可或缺的社會控制手段,而不得不接受「死刑為當前社會必要之惡」的事實,這也表明在目前的刑罰制度中,死刑仍被視為適宜。 

在社會尚未達成共識的狀態下,如果要透過15位大法官來決定死刑的去留,許福生教授呼籲,必須謹慎考慮大眾的意見和被害人家屬的情感,特別是在評估死刑制度是否侵犯人的尊嚴和生命不可剝奪權時。最後,他強調,更生保護、被害人保護,還有司法改革都應不斷地再強化,「當每次事件發生,社會的出口在哪裡?希望大法官在作出判決前,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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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採訪撰稿陳詩璧、劉昌松、林緯平
  • 文稿編輯潘姿吟
  • 攝影剪輯林挺弘、陳詩璧
  • AI 運用人員謝森田、江仲其、王君仁、蔡宜穎
  • AI 運用軟體Stable Diffusion
  • 資料來源法務部、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ETtoday民調雲、陸定、陳志明、財團法人基督教更生團契、中央警政研究學會副理事長
  • 出版日期2024.04.19
  • 更新日期2024.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