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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露鳥猥褻撥110 警說風涼話諷:有規定要穿內褲嗎?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一名張姓婦人開車行經中壢市龍和三街,遇到一名騎機車的男子對著她突然打開風衣,一隻手還把玩生殖器。張婦隨後打110報警,沒想到勤務指揮中心接電話的警員竟然回應 ,「法律有規定要穿內褲嗎?」「要不要捉來給妳看?」桃園縣警局督察室表示,將對該警員記過處分。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婦人聽到值班員警說這種風涼話後,覺得備受侮辱,氣得掛掉電話再重播,但對方態度依然不佳,只表示已將報案轉給轄區派出所。張姓婦人指出,該員警事後有致電道歉,澄清不是這個意思。

不過,張姓婦人認為,因覺得對方沒有悔意,才決定追究到底。對此,警察大學預防犯罪學系教授葉毓蘭指出,露鳥男已涉公然猥褻罪,至於,受理報案員警則涉《性騷擾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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