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午,有民眾行經雪隧時直擊首都客運緊跟在葛瑪蘭客運後,當天下午就發生火燒車事件。(圖/網路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雪山隧道去年發生追撞導致火燒車事故,造成2人死亡;肇事的首都客運駕駛葉傳清與死者家屬和解,一審判2年徒刑、緩刑5年。
宜蘭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去年5月7日下午1時24分,小貨車駕駛曾振添行經國道5號雪山隧道南下26公里處時,左後輪爆胎後減速,後方2輛自小客車、由劉信智駕駛的葛瑪蘭客運、李允恭與溫素嬌夫妻乘坐的小貨車當時都保持安全距離,在前方爆胎事故後減速。
▲雪隧關鍵監視還原!警:不見首都駕駛減速。
不過,由葉傳清駕駛的首都客運未注意到前方100公尺有李允恭夫妻乘坐的小貨車,以時速81公里直接猛撞,引發火燒車,李允恭夫妻當場死亡;劉信智與首都客運乘客共28人分別有吸入性嗆傷、骨折與燒傷。
法官認為葉傳清當時沒有保持安全車距才引發災難,但葉坦承過失,且與死者及多數傷者和解並給付賠償,犯後態度良好,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另外,首都客運乘客鄭鴻章、鄭吳素月因這起事故造成吸入性肺損傷、急性呼吸衰竭與多處燒傷,在民事賠償部分尚未與葉傳清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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