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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13日凌晨起實施全球最嚴酒駕新法,台中市政府3天後提出更嚴格的酒駕自治條例草案,要挑戰更高標準!草案中規劃罰緩加倍、同車連坐兩項重點,依照後者規定,搭乘酒駕車輛的成年人,要被處一萬元罰緩;汽車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若明知酒駕卻未阻止,除可依法裁罰外,還要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
▲勿心存僥倖!最嚴酒駕新制上路。
「日本能,台灣為何不能?」台中市交通局長林良泰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日本酒駕連坐制,確實能嚇阻酒駕,若自治條例通過,未來不管是哪裡人,只要在台中酒駕就是要被嚴格處罰。
自治條例草案規劃,要將酒駕罰緩加倍。現行制度中,酒精呼氣濃度超過每公升0.15毫克者,機車騎士罰緩15000元、汽車駕駛開罰19500元,依照台中市的罰緩加倍規劃,機車騎士將重罰30000元、汽車駕駛人提高到39000元。但因中央罰緩上限為90000元,地方自治條例不能超過上限,因此超過90000元罰緩,最高只能處罰90000元。
自治條例草案另一項重點-同車連坐,除了要開罰同車者外,汽車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也可能吃上罰單。中市的舞廳、酒家等特種行業,也被要求設置代客叫車告示牌,違者處一萬元罰緩。台中市酒醉駕車防制自治條例草案本週送議會審查,審查會最後決定送大會討論。
《ETtoday新聞雲》貼心提醒: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我們想讓你知道…罰一罰也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