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記者張嘉男、王鴻年/台北報導
有鑒於今年4月份,有民眾攜帶爆裂物上高鐵,影響旅客和列車安全,交通部著手修改《鐵路運送規則》,明訂包括油漆、瓦斯罐、爆竹和高濃度酒精等9大類危險物品,不得帶上高鐵和台鐵,違者除了可以拒載,還會被處以300至3000元的罰款。
民眾持票依序上車,閘門處左邊的公告可得多看幾眼。台鐵、高鐵訂出規範,9大類危險物品不得帶上車。台鐵運務處視察劉雙火談到,「提油漆或易燃品上車,我們在進站的時候,就會把他攔阻下來,如果外表包裝完整提進車站的話,還是要請旅客自我約束。」
有鑒於今年4月中,高鐵遭人放置爆裂物,嚴重影響旅客和列車的安全,交通部著手修改鐵《鐵路運送規則》,明訂不能帶上雙鐵的危險品,包括爆炸物、壓縮及液化或受壓溶解之氣體、易燃液體等物質,最快本週就會實施。
然而車站因為不像機場,有X光機可供查驗,得靠站務人員和列車長目測觀察,旅客若有心藏匿夾帶上車,恐有漏網之魚,只能提醒民眾多多留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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