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映秀/台北報導
九月政爭以來,政府監聽的案件不斷浮出檯面,引發民眾遭到監聽的恐慌。司改會28日召開記者會,揭露調查局及警政署設立「通訊監察中心」,強迫通訊業者必須將線路「經過」通訊監察中心,取得所有通話內容後,再選擇性使用,「嚴重破壞秘密通訊自由與隱私權」。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指出,過去五年間,台灣檢察官每年申請的件數1萬5312件,占全國人口比例0.44%,是日本監聽比例的1929倍!調查局、刑事局的浮濫監聽,都透過2個通訊監察中心進行,沒有其他單位能夠監督,是地下「黑機關」,應該要盡速廢除。
交通大學電機工程系教授蘇育德表示,目前所有通訊業者的線路,都須經過通訊監察中心。只要是透過手機門號發出的通話、簡訊,甚至通訊軟體對話內容,無論形式是圖片、文字、影像等,都可以被遠端指定截取錄製。
司改會執行委員尤伯祥指出,檢察官取得監聽票後,可以透過通訊監察中心先取得所有通訊內容,再逐一挑選是不是偵查相關資訊,其它的監聽內容卻可能被有心人士利用,但目前卻無法監管。
林峰正認為,通訊監察中心2007年在通保法修法時,在第11條第9款「建置機關」四字中取得建置依據,但已經嚴重違反《憲法》對於人民的通訊自由保障,將推動修法廢除,要求政府拆除這兩個監控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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