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將開徵75%富人稅 年收超過4千萬者由企業買單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法國總統奧朗德(François Hollande)力推的75%富人稅,已獲得法國憲法委員會同意,該委員會於29日宣布,將批准2014年財政預算案,並徵收75%的富人稅。未來,年收入超過1百萬歐元(約新台幣4140萬)的員工,企業就必須為其繳納相對金額,唯總額不會超出其營收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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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總統歐蘭德。(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事實上,這次通過的富人稅政策是修改過的版本,奧朗德在去年競選時承諾給有錢人課上重稅,並直接向個人徵收,結果引發法國商界及富豪們的不滿;去年12月憲法委員會也裁決,由於法國其他形式的所得稅皆以家庭所得為課徵基礎,但富人稅適用的是年所得超過100萬歐元的個人,並不符合憲法的賦稅公平原則。

因此,法國政府據此提出新措施,並把徵收對象由個人變成企業。規定當中,企業將為2013和2014年收入超過100萬歐元的員工,繳納一項名為「特別互助貢獻」的稅收,稅率確定為50%。值得一提的是,法國企業必須替員工繳納一定比例的社會保險費用,新法案等於企業將為年收入超過百萬歐元的員工,繳納近75%的實際稅率。

法國政府日前表示,新稅涉及470家企業的1000名員工,每年可為法國政府帶來2.1億歐元收入。為了緩解富人出逃或造成企業負擔過重,又規定一家企業繳納此稅的總額,不會超過其營業額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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