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魏妤庭/台北報導
百貨促銷最大獎向來備受民眾注目,也是吸引消費者買氣的一大利器,不過,京站時代廣場於2012年舉辦週年慶抽獎,加碼送「幸福宅免費住10年及汽車」等價值369萬元的頭獎,昨(2)日遭公平會以獎額過高開罰5萬元。對此,京站時尚廣場表示,尊重公平會的裁罰,但對大獎計算方式沒得到認同表達遺憾。
▲京站時尚廣場於2012年週年慶推出幸福宅免費住10年及汽車大獎,遭公平會以獎額過高開罰5萬元。(圖/本報資料照)
為了避免業界舉辦贈獎促銷活動,競相提高贈獎金額,致使同業跟進負擔沈重,並造成消費者無從選擇的情況,根據公平會贈品贈獎處理原則規定,若業者揭示最大獎金額,超過行政院勞動部公布的每月基本工資120倍,即構成利誘行為。
公平會表示,京站時尚廣場於2012年舉辦週年慶期間,推出「京站幸福宅免費住10年加上現代汽車」抽獎活動,京站公司認定最大贈獎總額為368.9萬元,包含租金180萬元及汽車68.9萬元,已超過當年公告基本薪資的120倍,也就是225.36萬元,明顯已違反相關規定。
公平會進一步指出,該項規定主要是為了避免業者不是以品質、價格及服務爭取顧客,而是利用顧客僥倖、暴利心態,而影響消費者對商品或服務選擇,甚至藉由高額獎品促銷行為,將競爭者逐出市場或進入市場。由於京站屬初犯,加上當年其市佔率不到2%,所以僅處以最低金額罰鍰5萬元。
京站時尚廣場表示,曾與公平會討論相關計算方式,對沒能得到認同表達遺憾,但仍尊重公平會開罰決議。不過,京站也提到當初祭出高額獎項的目的,就是希望能讓消費者得到利多的方式回饋,期望主管機關能考慮業者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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